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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重拳:《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二清”将被斩草除根!【重点提炼版】

2017-11-23 支付圈

最新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7]217号),针对无证支付机构进行集中整治,同时下发了持证支付机构自查内容和无证机构的筛查重点、认定标准说明。

根据文件内容,为无证机构提供支付服务的支付机构将面临整改和处罚,而这次的主角“无证机构”将在2018年6月或被彻底清除。支付机构“领罚单”,无证机构“领盒饭”将成为2018年上半年“最热闹”的行业新常态。

看完整个文件内容,支付圈只能用“颤抖”两个字形容,此次对无证机构的整治和处罚力度空前,可以看出央行坚决切断无证机构的支付业务渠道,从严惩处无证机构的决心。根据2016年10月央行对非银行支付机构进行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截至2017年1月底,全国已经清理出239家无证非法从事支付业务的机构。

与以往不同的是,整治工作将以持证机构为切入点,全面检查持证机构为无证机构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违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的检查对象除了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外,还包括银行金融机构、中国银联、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以及同城清算系统运营机构、小额支付系统集中代收付中心运营机构。也就是说类似的民生厦门清算中心模式将被重点整治,该模式中,民生厦门清算中心事实上承担了清算职责,扮演者传统收单业务中银联的角色。

接下来支付行业将面临自96费改以来的又一次重磅洗牌,市场上所有的持证机构和无证机构将面临大检查,一旦查实为无证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督促其限时整改并退出市场,整改期间存量违规业务必须下降,不合规业务不再新增。对于抗拒监管要求,已经违规情形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积极协调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整治工作时间节点:

持证机构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2月底前),也就是说在接下来的1个月的时间,支付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要全面梳理支付业务合作主体、支付服务接口开放情况展开自查、整改、上报。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组织检查阶段(2018年2月底前),对无证机构进行摸排,核查,处置工作,对持证机构自查发现的无证机构开展调查核实。对无证机构核查工作中发现的为无证机构提供支付服务的持证机构进行检查。对查实的无证机构,督促其限时整改并退出市场。

人民银行总行组织开展现场督查阶段(2018年4月底前),人民银行总行将对分支机构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视情直接对持证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飞行检查。换句话说,持证机构除了接受属地人行的检查外,你还有机会获得人民银行总行亲临指导!是不是很贴心?为二清提供服务的机构情形严重的,相关人员将被严肃追责,颤抖吧,高管们!

处罚与总结(2018年6月底前),领盒饭,噢不,领罚单环节,很多持证机构应该已经很熟悉这个流程了。就不再一一赘述了。而对于查实的无证机构,这次恐怕真的要领盒饭了。

无证经营支付业务主要认定标准:

银行卡收单业务:

以平台对接或“大商户”模式接入持证机构,留存商户结算资金,并自行开展商户资金清算,即所谓的“二清”行为。

从事其他收单核心业务,重点关注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等业务活动。

网络支付业务:

采取平台对接或“大商户”模式,即客户资金先划转至网络平台,再由网络平台结算給该平台二级商户。还记得央行约谈蘑菇街、有赞等电商平台吗?就是因为这个。

为客户开立的账户或提供的电子钱包等具有充值、消费、提现等支付功能。

持证机构为无证机构违规提供支付服务的情形:

1、  为无证机构提供资金清算、结算通道。(重点关注:中国银联等清算服务主体)

2、  通过系统发起集中代收付等业务的委托人直接从事支付业务。(重点关注:中国银联等清算服务主体)

3、  无证机构通过支付接口将拓展的商户交易上送持证机构,由持证机构为其商户结算资金。(重点关注银行、支付机构)

4、  无证机构与持证机构通过代付协议进行结算。(重点关注银行、支付机构)

5、  持证机构将部分核心业务外包,或外包商再次进行转让或转包。

6、  为无证机构开立内部过渡户,用于接收无证机构的商户资金。(重点关注银行)

持证机构自查内容包括重点提炼,仔细看清楚了!

1、特约商户资质审核;支付机构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平台对接或“大商户”模式拓展特约商户(含网络商户),同时确认开展外包服务商的工作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将核心业务外包的违规行为。2015年,央行曾下发《关于加强银行卡收单业务外包管理的通知》,此《通知》被堪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收单管理通知,通知明确强调严格规范与外包服务机构业务合作,不得将核心业务进行外包。

2、受理终端主密钥与网络支付接口管理,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网络支付接口转接、挪用的情况。

3、交易处理。是否向其他收单机构、未获得收单业务许可的其他机构开放交易接口,收单外包商的交易上送是否合规。

4、资金结算。重点检查收单资金结算流程。是否违规为不符合制度要求的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是否存在将商户资金汇总后再以代付名义转移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将特约商户结算至“二清”机构,再有“二清”机构打款给商户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银行是否为未获得收单业务许可的其他机构提供资金转移服务。

5、客户备付金管理与账户开立。备付金管理有多重要就不用赘述了,牌照保不保就看备付金管理的好不好,不得挪用客户备付金是央行监管的红线,所以,没事,别碰!

6、收单外包业务管理。外包商是否再次转包业务被重点提出,也就是说所谓的“二代”“三代”“四代”可能在这次整治完就不复存在了,虽然他们的存在已经是市场公开的秘密了。

7、代收付业务开展情况,最近针对代收付央行已经多次发文进行整顿,可见重视力度不一般。支付机构要重点调查是否以代收付的名义直接或变相为无证机构提供商户收单资金的货币资金转移服务。

央行对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整治由来已久,“二清”一直是央行监管的重中之重。

“二清”整顿历史回顾:

2017年11月16日,央行副行长行长范一飞在第六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中表示支付业务属于重要的金融业务,无论是国有经营主体、民营主体还是外资机构,不管从事的是哪种业务,一律实行准入,一律纳入监管。要借对外开放东风,进一步扎牢政府监管的制度笼子,对支付业务全覆盖,对违规行为零容忍,不管是哪家机构违反监管规定,坚持有反必查、有查必罚、罚必从严,培育敢于监管、勇于出手的监管精神,营造合规光荣、违规受罚的行业文化

2017年11月5日, 在央行网站11月4日刊发的《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文章中,央行周小川再次提出防控金融风险的要求,其中包括要坚持金融是特许经营行业,不得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严格监管持牌机构和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活动要统筹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强化金融风险源头管控,坚持金融是特许经营行业,不得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2017年10月15日, 最高检表示,非银机构从事支付结算业务,应当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未取得支付业务许可从事支付业务的行为,违反《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四)项的规定,破坏了支付结算业务许可制度,危害市场秩序和安全,情节严重的,还可适用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8月,国务院正式公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要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2017年7月14-15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提到 要求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

2017年3月10日,央行相关领导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在会上央行领导范一飞副行长首次透露的对于支付机构的整治工作成就 提出严厉整顿无证从事支付业务的机构,要求无证机构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取缔。到2017年1月底,全国共清理出239家无证从事支付业务的机构

2016年4月14日,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

201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不过2017年6月份财新报道专项整治延长1年。

2016年10月13日,人行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特意指出对无证支付的整理整顿以及网联平台的要求。

截至2017年11月22日, 央行合计注销了24张第三方支付牌照,其中2017年牌照注销数量为20张,10家支付公司是因为严重违规被央行注销牌照,而另外10家则是因为业务合并。无论是持牌机构还是无证机构,接下来都将面临一次大洗牌,未来支付行业将朝着合规、稳健的方向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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