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法院招聘速录员和辅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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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和辅警共10名(编外),主要职责为审判执行和司法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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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速录员(5名)
1、男性3名,女性2名,年龄25周岁以下(1993年4月后出生)。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优先,打字录入速度较快。
3、身体健康。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5、能自行解决住宿者优先。
(二)辅警(5名)
1、男警3名,女警2名。属派遣合同工性质,参照有关劳动法规以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进行管理。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后出生)。
2、警察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军队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及应聘女辅警的学历可适当放宽至高中以上。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反应机敏,无色盲、无口吃、无残疾、无纹身,男警身高170厘米以上,女警身高158厘米以上,双眼裸视5.0以上。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5、优秀退伍军人、原部队特警,具有散打、武术、篮球等特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退伍时间、年龄适当放宽)。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8年04月25日止(双休日除外)。2、报名地点:石狮市人民法院(地址:石狮市南环路466号)
其中速录员报名至7楼政治处706室。联系电话:小吴0595-88617705;
辅警报名至法警大队(2楼)报名。联系电话:张警官0595-88617103。
3、报名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现场报名,并提交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承担信息虚假相关责任。
(二)考试、体检及考察
1、此次招聘采用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并按成绩择优录用(技能测试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速录员需进行看打能力测试及听打能力测试;
辅警需参加体能测试(主要包括100米短跑、1000米长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等常规体技能测试,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中规定的测试规则和评定标准为评判依据),口齿表达能力测试,综合适应能力测试,组织协调能力考察。抽签确定面试次序,并逐项作出评价意见,综合汇总。
3、体检:入围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常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4、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应聘人员需提供综治、计生等相关证明。
5、经考试、体检和考察程序,最终确定聘用人员。
三、人员管理及待遇
1、招录人员采用聘用方式。试用期2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五险一金。
3、每周工作五天,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节假休息。
4、工资福利参照现已聘用人员水平执行,合同期内工作每满一年月工资增长100元。按当地规定标准享有加班、出差等补贴,且年平均绩效考核奖金不低于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