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石狮法院实招力促辖区物业纠纷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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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妥善化解物业服务纠纷,11月12日上午,石狮法院召开物业服务企业座谈会。党组成员、副院长叶青出席会议,立案庭庭长李少雄、部分员额法官、 7家物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座谈会由立案庭庭长李少雄主持。
庄英材法官就业主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如停车场管理、停水停电、安保卫生、物业费收取、物业服务企业注意事项等进行剖析。
各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踊跃发言,从不同角度阐述了住宅区物业管理方面的新形势、新问题,如物业费收缴、小区治理、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服务企业解续聘、老旧小区资源配套、垃圾分类、公共收益管理等。
李少雄庭长对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的问题逐一解答,针对物业费收缴难问题,李庭长谈到,物业费收缴难是物业服务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破解这一难题,需要各方、各部门做好协调配合:一是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开门纳谏,实实在在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二是物业服务企业要有耐心、有细心、有公道心、有责任心地做好物业服务工作,以高效优质服务赢得业主信赖;三是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尤其要加强对物业服务概念和范围的宣传,促进良性循环发展。
李庭长建议各物业服务企业摆正位置、调整心态、扩宽思路、改善服务,在服务过程中自我审视是否做到《民法典》要求的“合理措施”“合理治理”,是否尽职尽责、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积极找出短板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提升辖区居民的生活品质。
党组成员、副院长叶青表示,物业服务纠纷事情虽小,但事关民生,召开座谈会的目的是为了构建本辖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和谐关系,建立与物业服务企业的长效联系机制。石狮法院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认真梳理和筛选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法院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特邀调解员等专门服务机制,努力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化解在诉前,让人民调解、司法调解高效有序灵活适用,努力营造舒适、优美的安居环境,切实为物业公司和业主带来便利,最大限度保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的同时,对恶意欠费行为坚决打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座谈会中各方深入交流了物业服务纠纷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探讨了多方合作的诉前调解机制。七家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对法院在化解物业服务纠纷中所做的工作和努力给予高度评价。
接下来,石狮法院将持续发挥自身力量、助力矛盾调解、化解物业纠纷,争取将案件解决在诉前、化解于伊始,从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环境。
文稿丨苏丽蓉
编辑丨融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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