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侦探和阿里巴巴的官司出一审判决了,还牵出一条大公司对付自媒体的流水线.......

求真务实的侦探君 金融街侦探


历时一年零七个月,因为一篇《阿里式投资:锤子侥幸生还,无界难逃一死,还有多少创业公司入了这个坑?》(点击标题查看)的文章,金融街侦探被阿里巴巴送上了杭州滨江区法院被告席的案子终于出一审结果了。



这个案子的起因是锤子科技的投资人郑刚在朋友圈炮轰阿里巴巴投资款没有到,当时差点害死锤子科技。随后,众多媒体跟进报道。其中,侦探君还挖出了锤子科技把股权质押给了阿里巴巴,以至于不能再与其它机构进行融资。同时,侦探君还提到了被媒体广泛报道的另外两个投资项目无界传媒封面新闻的投资均没有到位。


不曾料到,这一下子捅到了马蜂窝。


首先是阿里一众男公关在朋友圈和微信群里用脏话辱骂侦探君的女老板李晓晔



随后,阿里扬言要起诉金融街侦探。只是,侦探君一直没有接到法院的传票。直到侦探君的东家在做融资的时候,投资机构的尽职调查团队发现诉讼竟然是真的。并且,作为被告的我们已经被按照下落不明进行了传票公告送达、缺席开庭


为此,侦探君多次主动与法院联系,主动要求提供众多证据,最终争取到了在2018年3月27日重新开庭的机会。


重新开庭的时候,阿里巴巴提出了五大诉求:1.删除文章;2.在微信公众号和《法制日报》第一版公开道歉;3.赔偿经济损失100万;4.赔偿原告合理开支5万元;5.承担诉讼费。



那么,一审法院是怎么判的呢?法院支持了阿里删文的要求。然而,法院认为“文章对阿里巴巴并未造成严重不利影响”,因此对阿里提出的公开发布道歉声明的要求不予支持




对于阿里提出的100万索赔要求,法院也认为没有依据,不予支持。然而,阿里巴巴这个没有被法院支持的百万索赔要求还是给我们带来了真实的负担,侦探君打官司已经真金白银的掏出去十几W雪花银了。



阿里巴巴提出有律师费等合理开支5万元,法院认定了2万元。



诉讼费要求侦探君承担,法院判侦探君承担100块的,其他的5250元判阿里巴巴承担



综上可见,法院并没有支持阿里巴巴的核心诉求


也就是说,在阿里巴巴家门口的杭州滨江区法院,出了一份各打五十大板、和稀泥的判决。尽管这已经一举打破了之前阿里巴巴和自媒体打官司的全胜纪录,但是侦探君仍然认为该案并没有得到公正的审理。于是,侦探君所属公司已经向杭州市中院提起了上诉


因为,按照现行的《民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名誉侵权官司核心要义在于,被告是否捏造虚假信息进行传播对原告造成名誉侵害。如果事实本身是真实的,则不构成名誉权侵害。最高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八条明确提到,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在金融街侦探和阿里巴巴名誉侵权案中,杭州市滨江区法院对于侦探君涉案文章中提到的三大投资行为的事实认定存在严重失误


首先来看第一个核心事实——承诺投资锤子科技而没有投。侦探君用的证据是同郑刚通话的电话录音,以及郑刚的朋友圈。虽然众多的媒体都报道了郑刚在朋友圈炮轰阿里一事,但是法院对于这一核心事实认定的是,无法确认采访对象(郑刚)的身份信息。



再来看第二个核心事实——承诺投资无界传媒而没有投。文章提到了阿里高调宣传投资无界传媒,而直到一年之后,无界传媒因故停机整顿,这笔投资都没有到位。因为账上没有钱,撑不过整改期而关门。侦探君的证据包括,李晓晔作为原无界传媒副主编出庭作证,无界前员工田刚等人的书面证言。但是,田刚等人的书面证言被以没有出庭作证不予采纳,李晓晔的出庭作证被认为无其它证据互相佐证。而且,法院提到,阿里巴巴对于上述说法的真实性有异议,法院对上述证据不予采纳。


阿里巴巴宣传投资无界传媒,最终却没有投的事情,整个媒体圈都知道。作为同是无界传媒共事的同事,难道田刚等人的书面证言和李晓晔的出庭作证还不能互相佐证?



阿里方面的律所则坚称,无界传媒死于资金链断裂失实,无界是因为新闻事故被勒令停业,并不是阿里投资不到位。



天,难怪美团的王兴吐槽支付宝事件是马云让政府部门来背锅,看来无界事件又是一例。


再看第三个核心事实,阿里巴巴要投资封面新闻又没有投资。侦探君的证据是主流媒体当时的报道和2年后工商资料股东结构中没有任何代表阿里股份的机构。法院虽然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但是不认为能够证明投资行为没有发生



侦探君真是欲哭无泪。全天下都知道的明摆着的三个事实,法院都不予认定,这让侦探君如何能服?


起诉我们的是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起诉时候用的证据是美股上市公司阿里巴巴自己编撰的2015、2016年度企业责任报告。我方律师提出,该报告缺乏公信力。最终法院没有采纳这一证据。


也就是说,该案完全成了举证责任倒置。本来应该由原告阿里巴巴承担举证责任提供打款凭证等投资证据以证明报道内容失实,但是阿里巴巴未提供任何有效证据,所提供几份证据法院均不认可。反而是由侦探君弄了一大堆证据证明投资行为没有发生。然而,法院却不认可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全天下都知道这三起投资没有做,侦探君也出示了有力证据。还需要怎么证明才行呢?




案件的吊诡之处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官司从一开始就充满了诡异。


首先,我们这样一家60余人的自媒体公司,官网、工商资料里的信息都是公开的,我们每天都在公司正常上班,却莫名其妙的在法律层面变成了“下落不明”。阿里一众男公关们在谩骂侦探君的女老板李晓晔的时候,都能在微信群里准确地找到她。到了打官司的时候阿里竟然就和法院说我们下落不明。然后,一审法院就按照“下落不明”对我们进行了传票公告送达



2018年1月10日,我们还被进行了一审缺席开庭。



发现被公告送达法院传票、缺席开庭之后,我们不断主动联系法院,提供证据,争取到了重新开庭的机会。但是一审开庭之后,我们发现该案已经严重超期,近乎全国罕见


该案立案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宣判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已经1年7个月。按照重新开庭的2018年3月27日计算,也将近一年。按照《民诉法》规定,一审审限为6个月。但是,杭州滨江区法院没有给过任何超期的理由和依据。



一条对付自媒体的流水线



后来侦探君发现,其实我们已经是极为幸运的了。因为法务部庞大如阿里,后面跟着的是一条完整的诉讼流水线


那么,假如侦探君当时没有遇到专业的尽调团队,没有发现自己被公告送达传票、缺席开庭,结果又会如何呢?


可以看另一家被“阿里系”公司口碑网起诉的自媒体——砍柴网的遭遇


2017年5月,砍柴网被公告送达法院传票



2017年9月,砍柴网被缺席审判,一审败诉。需要连续七天刊登致歉声明,赔偿口碑网3万元经济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被口碑网申请了强制执行,随后口碑网居然与“下落不明”的砍柴网达成了和解。据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天眼查”记载,申请执行人(即“阿里系”公司口碑网)申请撤回执行申请。



侦探君还联系了砍柴网的编辑。对方说:“我们对不真实的报道深恶痛绝,同时对不与媒体进行沟通,而直接公告送达传票和缺席审判表示无奈,也抗议这一点。”他告诉侦探君,发现一审判决的时候已经错过了上诉期,一审判决已经生效。执行判决总觉得很冤,不执行判决又会给公司带来很多麻烦,由此陷入两难。因为口碑网申请了强制执行,在这个过程中通过中间人达成了和解。


他没有透露达成和解的条件是什么。不过,侦探君发现自和解之日起,砍柴网没有再对口碑网进行过相关报道。


这并不是孤例。翻阅此前阿里巴巴起诉传统媒体和自媒体的官司案例,就会发现几乎全部是以阿里撤诉或者执行阶段和解最终了结案件。


因为公告送达法院传票和判决书很难被发现,很多公告都是刊登在《人民法院报》上,一般人没事是不会特意找这个报纸来看的。当你发现被缺席审判,往往已经错过了上诉期,判决已经生效。这个时候就会陷入两难的局面:执行判决,觉得法院没有公平地给到自媒体说话的机会;不执行法院判决,则会让法人代表上老赖名单,甚至要负罚款和刑事责任


在这种压力之下,自媒体往往就会选择答应公司一些非分的要求,然后和解


纵观近年来多起上市公司和自媒体的官司,已经和解的大多与不做报道相关。而通过打官司让自媒体闭嘴这种方式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极为深远。


北京外国语大学的展江教授就曾经以农夫山泉和娃哈哈这两家杭州公司和十余个自媒体打官司为例研究过这种现象,并且就研究结果刊发了一篇名为《微信公众号在商誉侵权纠纷中不堪一击?》的论文。


展江老师在该论文中研究了12个案例,被告媒体分布于浙江省以外的全国各地,12家媒体中只有一家是传统媒体,11家自媒体。审判法院皆是杭州市基层法院和市中级法院,结果都是媒体败诉



值得注意的是,展江老师的研究显示自媒体出庭应诉率偏低,被起诉自媒体中出庭应诉的仅有3例,提交书面答辩的仅有4例。


(以上截图来自展江、殷东贵论文)


就这10份生效判决的执行情况在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时,能查询到执行情况的竟无一例。这一系列案件在一审之后却没了下文,展江老师由此推断判决并未得到执行。他在论文里写道:“可见,原告意图可能不在获取赔偿,而在于‘杀鸡儆猴’,制造‘寒蝉效应’,不排除有司法地方保护的嫌疑。


此前阿里旗下的口碑网起诉砍柴网一事,同样是判决生效后口碑网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最终签署协议达成了和解


展江老师在论文的结尾提出了一个很严肃的问题:本地法院作出的这一系列的高额赔偿判决会不会使得传播者今后不敢“妄议”杭州市大企业?这是否涉嫌伤害了法定的公民表达权和消费者知情权与监督权?


通过法律手段实现让自媒体闭嘴已经被大公司做成了一条完整的流水线,而其中带来的危害不可忽视。


展江老师建议:法律的制定应该顾及公众的需求,对司法地方保护的怀疑,也应当从程序上给予充分的救济


侦探君因为自己被起诉,意外地发现了这条大公司对付自媒体的法律流水线。针对于此,侦探君首先是会继续上诉,通过行动来抗争,同时也将依法向杭州中院申请二审网络直播。


其次,侦探君还准备就公众公司舆论监督环境召开研讨会,积极呼吁传媒业界、学界,以及法律业界、学界人士关注大公司通过司法手段妨碍正常舆论监督的现象,共同抵制这种行为。


第三,侦探君还将向有关部门建议,涉及上市公司与自媒体的官司建议全部交由上海金融法院审理,上市公司接受包括自媒体在内的舆论监督是应有之义,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避免因为地方司法保护使得舆论监督难以实现


第四,侦探君还将向与美股上市公司阿里巴巴有关的监管机构实名举报以下问题:

1.没有召开股东大会,擅自将基金淘宝店从已上市的阿里巴巴体内剥离出来,装入未上市的蚂蚁金服做估值,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和损害投资者权益。


2.部分投资项目承诺投资均没有到位,缺乏作为公众公司的诚信。


3.涉嫌剽窃、山寨多家创业公司的知识产权。


4.涉嫌通过杭州地方司法让自媒体闭嘴,妨害正常的舆论监督。


5.涉嫌通过直接投资、隐形投资的多家媒体操控舆论。


6.涉嫌雇用公关公司写黑稿,攻击竞争对手,搞不正当竞争。


7.涉嫌通过合作律所获取竞争对手案件信息,搞不正当竞争。


如果你也有阿里巴巴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其它线索,欢迎通过侦探君(ID:zhentanjun007)微信与我们取得联系,提供线索和证据。一经核实,我们将与侦探君已经搜集到的七类内容一并提交举报。


监督阿里巴巴这样的庞然大物是我们做过的最有意义的事情。侦探君始终相信,大公司作恶带来的影响远比小公司大得多。无论面对阿里巴巴怎样的施压,我们都不会退缩。


如果你愿意帮助侦探君继续监督阿里巴巴这样的巨无霸公司,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与正义,欢迎在金融街侦探的评论区留言如果你愿意支持侦探君一些真金白银的律师费,欢迎通过下方打赏。侦探君相信,吾道不孤,你的支持是我们最强大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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