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唐山古冶、迁安、遵化、滦县四地同时开启限行模式!
滦县人民政府
关于城区(含古城)实施限制性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滦政通〔2016〕1号
为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群众营造良好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7月24日0时至7月31日24时,在城区(含古城)实施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车牌尾号轮换限行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期间,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摩托车在城区(含古城)所有道路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单日单号限行,双日双号限行(车号尾数为字母的,按“0”管理)。即7月24日、26日、28日、30日尾号为2、4、6、8、0的车辆禁止通行;7月25日、27日、29日、31日尾号为1、3、5、7、9的车辆禁止通行。
三、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限行道路范围内行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公交车;
(二)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三)环卫、园林、道路抢修的专项作业车辆;
(四)工作期间的邮政专用车(含快递用车)、保险勘察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外地号牌的车辆。
特此通告。
滦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3日
遵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关于二环路以内部分车辆限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结合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按照遵化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遵化市七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强化措施》的要求,对遵化市中心区二环路(不含二环路)以内实行非营运小型(含微型)机动车限行,现将限行措施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决定于2016年7月23日零时至31日24时。
二、限行安排
实行尾号轮换制,
23、26、29日禁尾号3、6、9;
24、27、30日禁尾号2、5、8;
25、28、31日禁尾号0、1、4、7。
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三、不受限车辆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和专用清障车;
3、环卫、园林、道路抢修和专用作业车辆;
4、工作期间的邮政专用车(含快递用车),保险查堪车,殡仪馆的殡葬车;
5、悬挂外地号牌的车辆。
特此通告
2016年7月22日
来源:唐山交警 ▏编辑:鑫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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