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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一笔笔钱进了自己账户,他觉得这是个稳赚不赔的好买卖……

2017-10-15 正义网

文|邱有全 季捷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检察院)

来源|正义网(微信ID:jcrb_z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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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8日,随着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里法庭上法槌的再次敲响,两年前一起网络团伙诈骗案剩下的四名犯罪嫌疑人终于站在了被告席上,正义的审判有可能迟来,但永不会缺席。


近年来,在网络安全性逐渐提高的情况下,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出现成为必然,而其低门槛的进入条件、简单化的借款程序和高于传统借贷方式的利率利润等优点,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转向通过网络借贷平台投资理财。


2015年,来自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的陈某,就抓住了这个“商机”。陈某在网络上看到多种P2P借贷网站、手机APP的广告,感觉这是一个来钱快的好办法,但自己又没有申请合法运营的资质和可供周转的资金,于是他就动了歪脑筋,想通过这类平台骗取贷款人的钱财。


陈某先在网络上假借中汇银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名义发布虚假信息,谎称可以帮助贷款。为了能让更多的人浏览到这个信息,他还向搜索网站支付了一笔推广费,在搜索贷款相关的关键词后,将该条信息放在搜索首页的前几条显示。



陈某精心策划了诈骗的整个流程,觉得由自己一个人来负责有些困难,而且如果同时联系多位需要贷款的人,也很有可能出现纰漏。于是他就联系了几位老乡,和他们说有个上手快赚钱多的好路子,他还包吃包住,召集大家一起来帮忙。很快,受到诱惑的张某等人就来到了陈某在广东省东莞市租住的出租屋内。没想到,信息发布没多久,后台就收到了好几个贷款申请。陈某立刻将网上收到的客户资料分配给他们,帮助他们学习诈骗的流程,每个人负责一个客户,要求在与客户取得联系后,以贷款前银行需要验证资金流水为由,让客户将银行卡与他们的手机号码进行绑定,再通过获取银行交易验证码来骗取钱财。


眼看着一笔笔钱进了自己的账户,陈某突然感受到原来赚钱是这么容易的事情,要是能继续完善运作,这一定是一个稳赚不赔的好买卖。他鼓足了劲头,再把收到的钱划出一部分投入到购买新手机号、网站推广等下一轮的诈骗中去。


可是,美梦还没做到头,参与诈骗的陈某等七人就在正进行电话诈骗时被公安机关抓了个正着。经审讯,七人对参与实施冒充中汇银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述不讳。但因多数被害人未能报警,侦查机关经多方查找只找到了16名被害人,涉案金额12万余元,且只能证明系陈某等三人实施,其他四人是否实际骗到他人财物无证据证明。2016年10月20日,公安机关只好暂对陈某等三人移送审查起诉,后该三人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相应徒刑。


正当所有人都对此情况感到遗憾之时,2016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对多人共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对其参与期间该诈骗团伙实施的全部诈骗行为承担责任。


南通市港闸区检察院公诉科立即针对该意见进行了学习,对办理过的电信诈骗案件进行了梳理,认为在此诈骗案中,另案处理的高某等四人的行为亦构成诈骗团伙的共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遂向公安机关发出了补充移送审查起诉通知书。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高某等四人在参与诈骗期间,该诈骗犯罪集团分别诈骗他人人民币97998元、97998元、70698元、27798元。


2017年3月,高某等四人被公安机关再次抓获,并于8月移送港闸区检察院审查起诉。9月18日,南通市港闸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高某等四人提起公诉。



本期编辑 | 张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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