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检察官】常在《新闻联播》里出现的“公益诉讼”是什么意思?
自正义君的新栏目推出第一期之后,收到不少网友的反馈,这不,又有小可爱私信咨询啦~
今天,正义君邀请了陕西省检察院行政检察处检察官贺军,听听他怎么说吧↓
我先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国外有位学者曾做过一个实验,他把一片草地划为几块分给几个牧羊人,中间留出一块作为公共草地。一年后,他发现分给个人的草地被有节制和计划的使用,公共草地则因为过度放牧而寸草不生。这个实验揭示了一个道理:处于无保护状态下的公共利益是最容易受到侵害的。那么如何来保护公共利益?这就引出了我们今天的问题: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究竟是什么?
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和组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在我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是其本身的职责所在,因此我们常说的公益诉讼大多是以检察机关为主体进行的。
公益诉讼都有哪些类型?
公益诉讼根据适用法律和被告不同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大类。简言之,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分别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进行,民事公益诉讼以民事主体(个人)为被告,行政公益诉讼则以行政机关或其他公权机关为被告。
公益诉讼主要保护哪些领域?
◉民事公益诉讼针对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行政公益诉讼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形。在行政公益诉讼中有一个特别的程序,就是检察机关应先向行政机关发出起诉前的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自行纠正错误并给予一定期限,在行政机关不予回复甚至拒不履职的情况下才会进行起诉,我们称之为诉前程序。
当然,公益诉讼的保护领域在不断的丰富和拓展,2018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就设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条款,即对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看检察官解释了这么多,正义君了解到了公益诉讼实际上就是保护公众的利益免受侵害。比如你家门口的河流被污染了,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协助督促行政部门解决,让污染者治理赔偿;比如某厂商生产的药品不合格,侵犯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权,那么检察机关也是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你明白了吗?
整理、本期编辑 | 王倩
❤ 你可能喜欢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