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失联男孩”母亲为测试丈夫报假警,涉罪被刑拘!
日前,“浙江乐清一男孩失联5天”的消息在网络引发关注,家人一度悬赏50万元征求线索。
12月5日,乐清警方发布通报称,失踪的孩子已经找到,警方确认其人身安全和基本健康。经查明,此“失联”事件是男孩的妈妈为测试丈夫对其及其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了该起虚假警情。
目前,孩子妈妈陈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已被乐清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1岁男孩失踪
黄先生是乐清城东街道牛鼻洞村人,近几年为了经商方便,一家人都住在虹桥镇,11岁的儿子小黄在城东一小上学,读五年级。
11月30日放学后,小黄没有像往常一样回家,事发当天早上,他曾被妈妈数落了几句。
小黄的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告诉黄先生,当天孩子在学校表现一切如常,下午放学后,他背着书包和同学一起有说有笑走出教室,没有任何反常表现。
发现孩子长时间没回家,当晚黄先生向乐清警方报警,警方随即连夜展开调查。除了家人和警方,还有许多热心人士也加入到了寻人队伍中。
黄先生说:“整个乐清都差不多被我们翻遍了,还是没有我儿子的消息。我儿子11岁,身高1.4米,谁能帮我找到他,我一定重金酬谢。”
家人悬赏50万求线索
在寻找小黄的过程中,有人说其实他早已经回家了,出走的原因是抗议补习班报了太多;有人说他在乐清附近的山上被找到了;有人说他掉在了一口井里,但已获救;还有人说他是被人贩子拐走了……这些传言先后被证实是假消息。
12月4日上午,黄先生狂发了80多条朋友圈。10点左右,他发布了一则悬赏20万元的寻人启事。
为了吸引更多人关注,扩大搜索范围,短短一个小时后,他将悬赏金额提高到了50万元。
黄先生说:“只要孩子出现在我面前,我就马上把钱给他!”
警方通报:
孩子已找到,某家属故意制造虚假警情
12月5日凌晨,浙江省乐清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失踪男孩黄某已于12月4日22时48分找到,警方确认其人身安全和基本健康,经初步查明,此“失联”事件是该男孩的某家属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具体情况在进一步调查中。
男孩一家连夜搬家,妈妈此前被警方控制
12月5日上午10点,记者赶到黄先生家,敲门很久都没人开。附近邻居说,一家人很早就走了。住在对面的邻居告诉记者,黄先生家凌晨两三点收拾行李连夜搬家,中介一大早过来查看并锁了门,里面的家具基本都是房东的。
黄政豪所居住的出租房,目前大门紧闭。蒋超 摄
黄政豪所居住的出租房。蒋超 摄
中介告诉记者,黄先生一家今年2月租住在这里,租期一年费用1.7万元。“但是他们说手头紧,才付给我1万元,现在连夜搬走,尾款都还没结清。”
小黄的姑姑黄女士说:“我们一家人也是受害者,自己这一整夜都很累。现在不想多说什么,公安会帮我们澄清的。”
同日,记者从乐清警方获悉,孩子妈妈已经被控制。
各方寻人
据媒体报道,黄政豪失联的这些天,温州全市都在接力找人,志愿者、救援队一同出动,越来越多的市民加入寻人行列。
乐清公益寻人的负责人郑佰洪介绍,他们在11月30日21时左右接到黄政豪家人的求助电话,随后一边通过微信平台转发寻人消息,一边集结志愿者在村里、公园甚至河边进行搜寻。
乐清龙之野救援队也早早介入,“孩子家附近所有的出租房我们都走了一遍,所有空着的房子都找遍了。”救援队队长刘晓光告诉记者。
12月2日22时,在黄政豪最后出现地点附近的沙河边,多支救援队轮番寻找。“这几天,蛙人、网、排钩、汽船都用上了,进行地毯式搜寻,但是都没有找到人。”乐清蓝天救援队队长陈庆伟说。
12月4日,浙报集团“浙里”系列微信公众号同步刊发黄政豪走失消息后,受到广大网友关注,爱心网友纷纷将寻人的微信内容转发至朋友圈。如今人已找到,大家悬了5天的心,终于放下了。
网友评论
报假警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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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乐清公安官方微博 都市快报
钱江晚报 浙江新闻客户端
文字:王 倩
编辑:王 帅
监制:杨 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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