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一季度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起诉罪名前五位是......
记者了解到,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办案数量明显上升,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3053人,同比上升44.9%;不捕70714人,同比上升86%。共决定起诉361165人,同比上升30.9%;决定不起诉57770人,同比上升64.4%。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危险驾驶罪74713人,同比上升1.1倍;盗窃罪45662人,同比上升12.6%;诈骗罪24173人,同比上升6.7%;故意伤害罪18749人,同比上升5.2%;开设赌场罪17897人,同比上升49.2%。从新罪名上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17个罪名中,已提起公诉258人,其中人数较多的罪名有:袭警罪101人、催收非法债务罪91人、妨害安全驾驶罪30人、高空抛物罪21人、危险作业罪14人。
在民事检察方面,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4228件,同比上升12.8%;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114件,同比上升1.5倍;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873件,同比上升1.4倍。
在行政检察方面,今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27件,同比上升28.6%;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84件,同比上升2倍;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083件,同比上升2.3倍。同时,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017件,其中涉及5年以上的行政争议案件165件。
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今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2914件,同比上升99.5%,办案数量大幅上升;提起公益诉讼1242件,同比上升94.7%。
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数量也不断提升。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29247件,同比上升47.4%。另外,全国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665人次,同比上升60.1%。
2021年1月至3月
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部署,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主要办案数据呈现以下特点:
一、刑事检察办案数量明显上升,办案质量稳步提高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3053人,同比上升44.9%;不捕70714人,同比上升86%,不捕率27%,同比增加4.8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361165人,同比上升30.9%;决定不起诉57770人,同比上升64.4%,不起诉率13.8%,同比增加2.5个百分点。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74713人,同比上升1.1倍;排在第二位的是盗窃罪45662人,同比上升12.6%;排在第三位的是诈骗罪24173人,同比上升6.7%;排在第四位的是故意伤害罪18749人,同比上升5.2%;排在第五位的是开设赌场罪17897人,同比上升49.2%。
从新罪名上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17个罪名中,已提起公诉258人。其中人数较多的罪名有,袭警罪101人,催收非法债务罪91人,妨害安全驾驶罪30人,高空抛物罪21人,危险作业罪14人。
从犯罪手段上看,共起诉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的犯罪41847人,同比上升1.1倍,占起诉总数的11.6%,同比增加4.3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5%以上;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252127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220796人,占提出总数的87.6%,同比增加37.5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5%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 立案监督。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11270件,同比上升59.1%;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8887件,占监督数的78.9%,同比增加4.4个百分点。
2.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2545件,同比上升64.5%;已纠正8696件,监督采纳率69.3%,同比减少10.6个百分点。
3. 刑事抗诉。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2061件,同比上升30%;法院同期审结1062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676件,占审结总数的63.6%,同比减少1.2个百分点。
4.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475件次,同比上升82.1%;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230件,占提出纠正数的83.4%,同比增加1.7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0790人,同比上升72%;同期已纠正9708人,纠正率90%,同比减少3.7个百分点。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178件,同比上升3.6倍;同期已纠正7775件,纠正率84.7%,同比减少8.5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729人,同比上升2.6倍;同期已纠正8576人,纠正率88.1%,同比增加2个百分点。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4507件,同比上升2.2倍;同期已纠正4065件,纠正率90.2%,同比增加14.5个百分点。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67人,去年同期为87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6人,去年同期为6人。
立案侦查的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罪名较多的有:徇私枉法罪74人,占立案总数的27.7%;玩忽职守罪61人,占22.8%;滥用职权罪56人,占21%;虐待被监管人罪19人,占7.1%。
二、民事检察办案力度不断加大,案件质量总体平稳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4228件,同比上升12.8%,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910件,同比上升6.1%,法院同期审结486件,再审改变(具体包括再审后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四种结果。)375件,占审结数的77.2%,同比增加1.8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35件,同比上升29%,法院同期采纳743件,占同期提出数的48.4%,同比增加5.5个百分点。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114件,同比上升1.5倍。法院同期采纳2736件,占同期提出数的66.5%,同比减少0.3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873件,同比上升1.4倍。法院同期采纳2705件,占同期提出数的55.5%,同比减少18.6个百分点。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243件,同比上升23.4%,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882件,同比上升23.4%;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60件,同比下降18.9%;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186件,同比上升86%。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9679件,同比上升2.5倍,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7482件,同比上升2.3倍。
三、行政检察办案规模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常态化平稳推进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27件,同比上升28.6%;法院同期审结18件,再审改变11件,占审结数的61.1%,同比减少12.2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0件,去年同期为5件;法院同期裁定再审6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84件,同比上升2倍。法院同期采纳623件,占提出数的79.5%,同比增加8.9个百分点。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083件,同比上升2.3倍。法院同期采纳2146件,占提出数的69.6%,同比减少6.9个百分点。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今年1至3月,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017件,其中涉及5年以上的行政争议案件165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数量大幅上升,法院支持率进一步提高
(一)立案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2914件,同比上升99.5%。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3374件,占立案总数的10.3%,同比减少2.7个百分点;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29540件,占立案总数的89.7%,同比增加2.7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24947件,同比上升97.8%。其中发出民事公告2899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11.6%,同比减少3.3个百分点;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2048件,占88.4%,同比增加3.3个百分点。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242件,同比上升94.7%,占同期立案数的3.8%,同比减少0.1个百分点。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186件,占提起诉讼总数的95.5%,同比减少0.6个百分点;行政公益诉讼56件,占4.5%,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
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04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005件,行政公益诉讼44件;判决支持1046件,占裁判案件的99.7%,同比增加1.7个百分点。
五、涉未成年人犯罪特殊保护力度加大,成效显著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875人,同比上升45.5%;不捕4448人,不捕率为43.1%,同比增加9.4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16.1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9083人,同比上升50.5%。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6638人,同比上升4.7%,不起诉3674人,不起诉率35.6%,同比增加6.3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21.8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364人,同比上升1.2倍,占审结数的21.9%,同比增加9.6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1538人,同比上升18%。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293次,同比上升30.8%;开展社会调查9208次,同比上升54.1%;开展法治巡讲3519次,同比上升3.1倍。
六、信访总数明显上升,重复信访比例持续减少
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221799件,同比上升49.3%,其中重复信访69875件,同比上升39.6%,占信访总量的31.5%,同比减少2.2个百分点;受理刑事赔偿申请352件,同比上升29.4%,审查后决定给予刑事赔偿197件,同比下降17.6%。
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司法救助3395人,同比上升1.2倍,发放救助金4376.4万元,同比上升1.1倍。
七、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服务非公经济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1385人,同比下降63.4%;决定起诉3122人,同比下降78.4%;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29人,起诉132人。
(二)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2124人,同比下降0.7%,起诉3489人,同比下降18.7%;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88件,同比上升31.3%,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99件,同比上升1.9倍;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9件,同比上升34.1%,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95件,同比上升1.9倍;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2件(去年同期为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去年同期0件),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件(去年同期为4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5件,同比上升1.9倍。
八、院领导带头办案,示范引领作用明显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29247件,同比上升47.4%。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13300件,占10.3%,同比增加0.1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15947件,占89.7%,同比减少0.1个百分点。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90645件,占70.1%;民事、行政检察类10559件,占8.2%;公益诉讼检察类23309件,占18%;案件管理类4734件,占3.7%。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665人次,同比上升60.1%。
检察长列席812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48.8%;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853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51.2%。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积极适用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该制度在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罪犯改造方面的作用。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360469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85%以上。自去年认罪认罚适用比例在达到较高水平85%以上后,未出现明显上升,说明各地检察机关在应用尽用的前提下,对认罪认罚没有片面追求无限高的适用率,而是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开展此项工作,注重办案质量。
再比如,这次还将违法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作为六大顽瘴痼疾之一进行专项整治,检察机关趁势而为,持续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监督,办案数量同比大幅上升。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监督意见10790人,同比上升72%,较2019年同期上升42.1%。其他刑事执行监督方面办案数量也呈上升态势,比如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9178件,同比上升3.6倍;对监外执行活动不当监督9729人,同比上升2.6倍;对财产刑执行违法监督4507件,同比上升2.2倍,较2019年同期分别上升61.6%、89.4%、52.3%。
从办案领域上来看,随着去年部署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的开展,办案领域更加多元合理,以立案情况为例,1至3月,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立案17951件,占立案总数的54.5%,同比减少1.8个百分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立案6291件,占立案总数的19.1%,同比增加2.4个百分点;群众反映强烈的新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立案7205件、占立案总数的21.9%,同比增加3.6个百分点;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立案1282件,占立案总数的3.9%,同比减少4个百分点。
另外,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人员等开展特殊预防293次,同比上升30.8%。其中开展访谈157次;心理辅导29次;亲职教育50次;其他形式57次。特殊预防活动数量的提升,说明检察机关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精准帮教,对避免未成年人再次违法犯罪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检积极探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大厅开展信访矛盾及时、就地化解工作,1至3月在接待的2668件来访群众中,开展简易公开听证的13件,当场签订息诉罢访协议的82件,口头承诺不再信访的542件,对接待答复结论表示满意的1404件,有效化解率为76.5%。
另外,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全国检察机关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批捕4706人,同比上升29.1%;起诉8191人,同比上升24.3%。对金融诈骗犯罪批捕639人,同比上升7.6%;起诉1396人,同比下降14.4%。对涉“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批捕121人,起诉331人。
在服务污染防治、保护环境方面,全国检察机关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批捕2464人,同比上升15.4%;起诉8747人,同比上升11.7%。同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形成社会综合治理合力,守护“绿水青山”,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7951件,同比上升93.2%,占立案总数的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