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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搞权钱交易,广东海洋大学原校长潘新祥被决定逮捕
11月15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广东海洋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潘新祥(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韶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潘新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曾主持开展多项国家级重大科研课题
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
大搞权钱交易
广东省纪委监委10月25日通报,潘新祥被“双开”。通报称,潘新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和宴请;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违反议事规则,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潘新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潘新祥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