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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格力公开举报奥克斯

6月10日下午,格力电器在其微博上发布了奥克斯空调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在微博上,格力电器还@中国市场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 。



格力电器称,众多消费者此前曾向我司反馈奥克斯空调价格便宜但耗电量很大的意见,经格力电器实验室实测,奥克斯部分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格力电器还表示,经我司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检测结论与格力电器检测结论一致,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检测结论均为不合格。


格力电器表示,生产销售此类产品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国家节能减排环保政策以及市场公平竞争的良性秩序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网友:厉害了,准备索赔



以下为格力电器举报信全文:


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5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能效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能效水效标识监督检查,打击虚标行为。我司特向贵局实名举报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问题,提请贵局核实查处。


众多消费者此前曾向我司反馈奥克斯空调价格便宜但耗电量很大的意见,经我司实验室(获得CNAS认可,具备检测资质)实测,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以下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经我司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检测结论与我司检测结论一致,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检测结论均为不合格。生产销售此类产品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国家节能减排环保政策以及市场公平竞争的良性秩序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涉及具体型号包括:KFR-25GW/NEW+3、KFR-35GW/NFI19+3、KFR-25GW/ZC+2、KFR-35GW/HFY+3、KFR-35GW/NEW+3、KFR-25GW/NFI19+3、KF-26GW/NEA1+3、KFR-35GW/ZC+2等8个型号。以KFR-25GW/ZC+2为例,标称能效比3.59(达到国家二级能效标准),第三方实测值仅为2.68,远达不到3.40的国家二级能效标准,距离3.20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有较大差距。不排除其他在售型号也存在类似问题。

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3—2010)的强制性标准,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违反了《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巨大。目前,上述产品仍通过主流电商平台及实体卖场销售。据奥维云网公布的中国空调电商市场零售额TOP20机型排行榜数据统计,仅KFR-25GW/NEW+3、KFR-35GW/NEW+3两款机型产品2018年线上零售额就高达16.71亿元,销售量近百万台套。


鉴于上述情况,我司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十条、《标准化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特向贵局举报,提请贵局依照《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依法查处。如相关行为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请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奥克斯强硬回应


对此,6月10日傍晚,奥克斯集团总机一名工作人员回应媒体记者询问时表示,“我们的产品没有任何问题,总部会尽快统一回复。”


稍后,奥克斯方面发布声明称,格力的举报不实,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浙江之声报道,宁波市场监管局已就此回应:已关注这一情况,正在核实,待核实清楚后将会发官方通报。



对于格力这种借“举报”反击竞争对手的行为,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游云庭表示,举报竞争对手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是企业的合法权利,但如果举报的信息存在不真实或者夸大的,企业可能侵犯其他企业的法人名誉权和商品信用权。如果是实名举报,有证据,有法律效力,有关部门应当调查。第三方的检测报告是举报的重要依据,但只有参考价值,有关部门如果调查,会重新进行检测。


格力与奥克斯的“爱恨情仇”


实际上,格力电器与奥克斯积怨已久,董明珠多次当众怒怼奥克斯来格力挖人、偷技术和专利。



在今年初的格力电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董明珠说道,“千万不要给我讲奥克斯。现在奥克斯天天在我这里挖人,连工人都挖,甚至我的人去了他那里还要更名换姓,这是我现在的心情,偷了我们的技术,而且弄虚作假。”


此外,格力电器还曾多次起诉奥克斯侵犯其专利权。


2017年6月,格力起诉奥克斯新品雅典娜系列空调侵犯格力的专利权,请求法院确认奥克斯侵权并判决赔偿1.1亿元,创下行业之最。格力还指责奥克斯“偷技术”并“挖人才”,具体来说就是从2010年迄今,奥克斯公司通过各种不正当方式挖走格力电器300余位研发、质检等部门的核心骨干人员。


2018年4月24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格力诉奥克斯空调专利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奥克斯侵犯格力的空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需立刻停售侵权的八个型号空调产品,并赔偿格力经济损失4000万元。同日还宣判了格力诉奥克斯侵犯其他两起专利权案件,奥克斯制造销售被诉空调的行为被法院认定构成侵权并被判赔偿600万元。


此后,奥克斯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底作出终审判决,宣告奥克斯在侵权格力电器的其中一起案件中彻底败诉,判决奥克斯停止销售侵权空调产品,赔偿格力共300万元,其余涉及侵权金额4300万元的案件尚在诉讼中。


据媒体统计,从2016年到2018年,格力起诉奥克斯空调“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胜诉达12次之多;美的起诉奥克斯空调“侵害发明专利权”、“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胜诉达14次之多。天眼查信息也显示,奥克斯集团有多达34起法律诉讼,多与专利纠纷有关。


而在格力、美的与奥克斯的专利侵权诉讼相关的法律裁判文书中,近3年间,除了偶尔几次格力与美的主动撤诉外,奥克斯空调几乎全部败诉。


被格力“怼”的,不只有奥克斯


在格力的发展史上,凭借对本家产品品牌和技术的深度自信,格力的当家人董明珠曾多次对竞争对手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进行过公开抨击。


怼美的:这样的技术还可以去领奖?


针对美的的“一晚一度电”产品宣传,董明珠曾公开炮轰:“类似这样的技术,还可以去领国家科技进步奖,用这样的头衔来欺骗我们消费者,我认为是悲哀的事情。”


董明珠甚至将美的收购库卡形容为“小偷”,称“从来不认为买一个技术,能让一个企业成长壮大。企业买技术就好像小偷不经过努力直接索取。如果一家企业是小偷,它就永远是小偷,不可能当领导,只能逐利而行。”



格力与美的长期以来积怨颇深,或因专利问题,或因人员挖角问题。对奥克斯的抨击,某种程度上也有着格力打击美的的影子。

怼小米:小米跟格力还差得远


董明珠赢得了与雷军的“五年赌约”,令人印象深刻。


2019年第一季度,小米实现438亿元总营收,而格力则仅有405亿元营收,又引发了大众对两家企业未来走向的揣测。


在安徽卫视经济人物访谈节目《品格》中,董明珠回应了“小米第一季度营收反超格力”的说法,董明珠现场喊话雷军:“你既然是5年之约,以最后一年的指标为准,那你差的远。如果把5年累计加起来,你差的更远,你何况一季度能说明什么问题呢?”



奥克斯已不可忽视

虽如董明珠所说,奥克斯与格力不在一个层面。但过去几年,奥克斯抓住了电商渠道红利,收入实现快速增长,2018年空调业务收入估测已突破260亿元。


奥克斯早已不是人们印象中的二三线品牌。


从规模来看,2018 年奥克斯空调销量已达到格力和美的总销量的28%和38%,上升至中国第三,成为空调行业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



不过从财务报表来看,龙头仍然构筑了较高的壁垒,格力电器和美的集团 2018 年的净利率分别为 13%和 8%,而奥克斯仅仅只有2%。



奥维云网的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在中国空调电商市场零售份额中——


  • 奥克斯排名第一,零售额占比26.02%,均价为2720元;


  • 美的零售额占比为23.37%,均价为3104元;


  • 格力零售额占比22.12%,均价为3886元。


在空调市场上面对行业龙头格力和美的激烈竞争,奥克斯采取的打发,无非是较低的售价和较高的性价比,但也正是这种“看天看价”的空调市场特性,给格力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压力。


来源:互联网思想(wanging0123)综合自科技日报、新浪微博、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36氪、界面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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