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1.5个亿丨泸州这些项目得到中央财政支持

2017-05-20 看见泸州

日前,我市争取到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1.5亿元。上述资金将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道路、污水管网、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涉及江阳区、纳溪区、合江县、叙永县和古蔺县13个项目。 



13个项目包括这些

☑江阳区4个,如江阳区蓝田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一期工程、江阳区况场和丰街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


纳溪区1个,即纳溪区打古镇旧城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合江县3个,如合江县2017年工业园区榕山片区城中村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江县2017年县城老城区零星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


叙永县1个,即2017年小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古蔺县4个,如古蔺县齐安宫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古蔺县墨宝寺三期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等。



我市要求,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必须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其他无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浪费。目前资金已经分解到涉及的各个区县,泸州将推动未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已开工项目加快建设。


看泸君了解到,只有列入全省棚户区改造任务且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才能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现在我市已向上申报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资金,涉及江阳区、纳溪区、合江县和叙永县的8个项目。


文丨罗森波 图丨牟科

编辑丨阮春华  责编丨杨茜

请发邮件至: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