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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一张图+三大关键词 看懂泸州“基层首诊 分级诊疗”

2015-10-27 泸报君 看见泸州

泸州“分级诊疗时代”已经到来,看病可不能再像以前一样任性了。


泸报君用一张图为您解读什么是“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病员入院,得按照这个流程来走。



关键词1:过渡期

分级诊疗设置了过渡期。这与看病费用的报销密切相关。


从今年10月1日起至明年9月30日,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转诊住院(即没有进行基层首诊)的,其住院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从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转诊住院,其住院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2017年10月1日起,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转诊住院,住院费用不予报销。


关键词2:范围

基层首诊有一定的地域限制。


“基层首诊”的地域范围为:

在本区县的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江阳区和龙马潭区视为同一区域单位。


发病地“基层首诊”的地域范围为:

发病时地域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其中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医院为江阳区、龙马潭区的首诊医院,又是其他区县的转诊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辖区内医保病人按二级医院收费、按二级医院比例报销。


关键词3:备案


病人异地居住或异地发病住院需备案。


离开参保地,在泸州市辖区范围内异地居住因病需住院治疗的,需在发病地县级及以下医院实行基层首诊(急诊除外),并在出院前需向参保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备案。


未备案的,医保报销比例降低10%。同理,流动人员(外出务工、探亲、旅游等)因病需住院治疗的也按这个流程执行。




泸州日报记者 何磊

责编:杨茜 编辑:阮春华 美编: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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