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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义乌医保“七项措施”强化疫情救治保障

义乌市融媒体中心 义乌发布 2021-06-25


今天(2月4日)

义乌市医保局就防控疫情期间的

相关医保政策进行明确

↓↓↓




防控疫情期间相关医保政策



新冠肺炎的确诊或者疑似患者,医生使用了非医保或者超适应症的药品或者服务项目,医保能报销吗?


能。只要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确诊及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服务项目是不受医保目录限制的,都可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如果在外地确诊为新冠肺炎或者疑似新冠肺炎,会因为在外地就医降低医疗费报销比例吗?



不会。对异地就医患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新冠肺炎的确诊或者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个人要承担一部分吗?


不需要。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应该尽量少出门减少疫情传播,有规定病种待遇、长期在服药的人员可以一次多配点药吗?


可以。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脑血管意外等34种规定病种患者单次配药剂量从原来的1个月临时性放宽至3个月,所有定点医院的单次处方用药量都可放宽至3个月。



尚未报销的医疗费用,可以延迟报销吗?


可以。发票自结算之日起2年内有效,参保人员可以选择延后办理或待疫情控制后办理。



急需使用个人垫付的医疗费用,不出门还可以办理吗?


可以。因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医保经办服务已暂停。如急需报销,可登录“浙里办”app——“义网通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线上申请,市医保中心后台审核通过后将由快递人员上门取件。网上办理无需本人登录、认证,可由他人通过“浙里办”app代办。



如需要咨询医保业务,可以联系人工服务吗?


可以。医保中心提供全方位电话咨询服务。

费用结算科:89915106;

参保待遇科:89915129;

长护险管理科:400036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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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晓燕

编辑:石薇  责编:张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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