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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特别报道】深刻领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内涵

2016-03-09 薄绍晔 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监事  薄绍晔

  因人施策需要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应该有分地区的贫困人口人数、家庭收入数据、其中的重特大疾病患者人数、精确到人头的病种及费用数额、报销数额,还应建立个人申报及评估机制等。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这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建议》提出的要求。其中,精准是路径,脱贫是目标。路径走对了、走准了,脱贫目标才能实现。否则,路径不精准,目标难实现。

  何谓精准?首先要深刻理解脱贫的“人心标准”。这一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建议》的说明中作了深刻阐述:“我们不能一边宣布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另一边还有几千万人口的生活水平处在贫困标准线以下,这既影响人民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满意度,也影响国际社会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认可度。”这里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就是精准脱贫的人心标准。其次要明确和牢记脱贫的人均纯收入标准。2014年现价脱贫标准为2800元,2020年为4000元。第三要弄清贫困人口在哪里和数量标准,即7017万农村贫困人口。第四要弄清精准脱贫的具体路径标准,即产业脱贫3000万人,转移就业脱贫1000万人,易地搬迁脱贫1000万人,社保政策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兜底脱贫2000多万人。

  那么,社保政策怎样才能精准实施兜底脱贫呢?前提是要有钱,关键是怎么用,二者缺一不可。

  从近些年的实际情况看,各级政府对社保的投入快速增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从2009年的人均80元,增加到2015年的人均380元,“有钱”的问题基本解决了。但是,钱怎么用的问题一直未解决,医保对因病致贫的兜底作用没有“兜住”,农村有3000多万因病致贫人口,占农村全部贫困人口7017万的40%以上。

  说钱怎么用的问题一直未解决,其实就是没有“因人施策”,把重特大疾病患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重度残疾人的医疗保障,由本应因人施策的雪中送炭,变成了人人有份的锦上添花。相比人人有份,因人施策需要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应该有分地区的贫困人口人数、家庭收入数据、其中的重特大疾病患者人数、精确到人头的病种及费用数额、报销数额,还应建立个人申报及评估机制等。显然,这方面的工作尚不完善,医疗保障的精准施策难以落地。

  为实现3000万因病致贫人口的脱贫目标,我们尚需努力。

       (详见《中国医疗保险》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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