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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在恶性肿瘤靶向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初步效果

2016-03-17 王利 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王利

  内蒙古在恶性肿瘤靶向用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一年来,初步效果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恶性肿瘤患者实现应保尽保

  全区纳入第一批保障范围的8个病种共有609名患者享受到靶向药的治疗,享受率达到100%。重特大疾病患者看不起病、不敢看病的现象彻底消失。

  2. 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减轻

  恶性肿瘤靶向用药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标志着癌症患者可以同时享受基本医保和重特大疾病保障双重待遇,过去全靠自费购买的靶向药现在可报销70%,个人负担大大减轻。以HER2阳性乳腺癌为例,其靶向药为注射用曲妥珠单抗(赫赛汀),纳入医保支付前,医院的销售价为每支22589元,1年需要注射14支,患者共需支付13.55万元,全额自费;纳入医保支付后,经过医保谈判团购,售价降低0.39%,平均每支为22500元,医保和商保共报销70%,个人负担30%,在年度同等用量下,每个患者一年仅自付40500元,减少自付9.5万元。用患者的话说:“过去全自费的贵药,现在变成了医保拿大头、个人拿小头,是一项真正的惠民政策。”

  3. 为医保精准扶贫创出一条路子

  各盟市支付的靶向药费用,主要是历年累计结余基金。国家曾要求将结余降到合理水平,用于恶性肿瘤参保患者靶向药物治疗最合理。调查显示,在因病致贫的患者中,恶性肿瘤患者占100%,这个患病群体保住了,就等于实现了医保精准扶贫。据统计,8个病种12种靶向药纳入医保支付后,全区609名恶性肿瘤患者实现“三无”:无人因看不起病而放弃治疗的,无人再靠借钱甚至乞讨看病的,无人因看病贵而陷入因病致贫或返贫困境的。(详见《中国医疗保险》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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