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关于举办第三届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积极响应《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附件1),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国赛,学校决定开展第三届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学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大赛由创新创业学院承办,各二级学院协办,各相关处室配合支持。
大赛设组委会,成员如下:
组长:陈秋明 贾兴东
副组长:马晓明
成员:唐克胜 赵杰 夏清东 冯小军 贺萍 周利群 张俊松 王效杰 王利婕 王汝志 曾凡华 谭属春 严薇 黄瑞 陈彩勤 刘冬 文首文 梁金玉 陈永力 聂哲 张锋兴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成员如下:
主任:文首文
副主任:黄伟贤
成员: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 陈文锴 王新涛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第三届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7年3月13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3月13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2017年3月13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专业、跨学院、跨学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大赛安排
1.宣传和组织报名(5月15日-6月9日)
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与创新创业学院对接大赛组织工作,并通过多种形式在院内广泛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在校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且在“互联网+”领域自主创业的我校毕业生组队参赛。6月9日前各二级学院统一将报名材料提交创新创业学院。
2.初赛(6月12日)
初赛采取文本评审方式,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参赛团队提交的参赛材料进行评审。结果在创新创业学院官网(cxcy.szpt.edu.cn)和微信公众号(szptcyxy)公布。
3.决赛(6月17日)
决赛采取现场路演形式。评审专家组对决赛项目进行现场评价、打分,并根据打分情况决出名次。路演时间安排为5分钟自由陈述加3分钟答辩。结果在创新创业学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4.遴选参加省赛项目(6月30日前)
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从校赛优秀项目中遴选项目参加省赛。
5.强化培训(9月15日前)
创新创业学院对入围省赛的项目进行强化训练,做好信息跟踪、技术支持、优化包装,全力备战省赛。
七、报名方式
1.参赛团队填写《第三届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2)并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注册报名,网上注册报名方式见《学生操作手册》(附件3)。
2.参赛团队将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商业计划书电子版和答辩PPT电子版提交给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已注册企业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3.各二级学院统一将报名材料提交创新创业学院。
八、奖励办法
大赛设一等奖4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12个,最佳创意奖1个,最具商业价值奖1个,最具人气奖1个、优秀指导老师奖4个、优秀组织奖3个,具体奖励金额待学校确定后公布。
九、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学院 陈文锴
地址:留仙洞校区知行园A座410
电话:3426/13826516006
微信:47037585
邮箱:cwk@szpt.edu.cn
附件:1.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
2. 第三届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3. 学生操作手册
4.第三届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评审规则
创新创业学院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