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痛!郑州年轻女子骑电动车被撞身亡,这些安全常识每个人都要知道...
昨天(20日)下午3点30分左右,郑州红专路东明路北20米路西,一辆186路公交车和一辆电动车发生事故,事故导致电动车主当场死亡,目前现场已经撤离,道路恢复正常通行。
事故
现场
30岁年轻女子被撞身亡
河南交通广播记者杨光在现场了解到,死者是一名女性,大概30岁左右。关于事故原因,据现场目击车友称:当时有一辆银色的现代轿车停在路边,没有观察后方车辆,驾驶员直接开了车门,结果车门撞倒了旁边这名骑电动车的女子,恰巧把该女子撞到了一辆186公交车前轮与后轮之间的位置,公交司机刹车不及,直接压了过去。
关于事故的具体原因,交警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当中。
延
伸
血的教训
这些都是血的教训↓↓↓
2014年12月,广东江门一轿车开车时,撞倒后方的摩托车,使摩托车上的驾驶员倒地,并被对面开过来的轿车从身上碾压过去,当场死亡。
2016年1月28日,一辆小车停在路边,副驾驶开车门的时候,撞到了一位摩托车驾驶员,导致对方脸部受伤。
解
读
案例解读:
看了是不是觉得惊心动魄?这样的悲惨案例太多太多了!
这些事故的原因都是:机动车车内人员下车开车门时,不看清路面情况就开门。
那么,这样的交通事故由谁担责呢?
普法
知识
开车门导致交通事故谁担责?
1、车辆违规司机及乘客需负全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据此,如果是在车辆违规停车的情况下开车门引发事故的,或是在车辆还没有停稳就开车门引发事故的,司机和开车门的人应负全部责任。
2、司机未尽义务负主要责任。
营运车辆停车下客前和过程中,驾驶人都有确保安全和提醒的义务。如果未履行义务,驾驶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开车门乘客也有一定的观察周边环境的义务。如果因开车门不慎伤人,乘客也需承担一定责任。
3、乘客不顾劝阻强行开门需负主要责任。
若有不顾驾驶人劝阻强行开门发生意外的,乘客承担主要责任。
4、无违规尽义务需明确另一方的责任。
如果车辆并未违规,且驾驶人和乘客都做到了其义务,可开车门时还是发生意外了,作为一起交通事故,还应该明确另一方承担的责任。
安全
常识
四个好习惯避免车门撞人:
1、车子停路边,停稳再开车门,开车门时要集中精力。
2、司机要提醒乘客小心开门。司机先看内后视镜,确认后方有无行人、来车,再看外后视镜,确认侧面安全。
3、无论是司机还是乘客,开门时别猛地一把推出去。要先开一条小缝,查看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再开门下车。
4、开门下车后,不要只顾离开,应随手关门。
5、如果条件允许,请尽量选择从右侧车门下车。停车时,为警示他人,驾驶人可打开双跳灯作提醒。
来源:河南交通广播、河南交通广播记者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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