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搞权钱交易!破坏政治生态!安徽一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被“双开”!
日前,经安徽省监察委员会、中共黄山市委批准,中共黄山市纪委、黄山市监委对祁门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叶为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
叶为舟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摄影活动;
违反组织纪律,在接受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和事实;
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礼金,数额巨大;
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司法活动;
违反生活纪律;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和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侵吞公款,数额巨大,涉嫌受贿、贪污犯罪。
叶为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党纪国法观念淡漠,大搞权钱交易,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亲属结成利益共同体,大肆索取收受众多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破坏了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黄山市纪委常委会、黄山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并报中共黄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叶为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叶为舟简历
1977.03--1978.03黟县阳光公社下放知青
1978.03--1980.07池州农校学习
1980.07--1981.08黟县农业局渔亭农技站干部
1981.08--1983.06黟县黄梅戏剧团干部
1983.06--1990.01祁门县农业局技干(其间:1985.09-1987.07安徽农学院农经管理专业学习)
1990.01--1993.05祁门县政府办秘书二科科员、副科长
1993.05--1994.02祁门县政府办秘书科秘书(副科)
1994.02--1995.11祁门县政府办副主任
1995.11--1998.03祁门县平里镇党委书记
1998.03--2005.01祁门县祁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1.05副县)(其间:2003.09-2003.11挂职浙江瑞安市安阳镇东山办事处主任助理)
2005.01--2005.03祁门县祁山镇临时党委副书记、筹备领导组副组长
2005.03--2005.04祁门县祁山镇党委书记
2005.04--2006.07祁门县祁山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6.07--2007.03祁门县委常委,祁山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7.03--2011.01祁门县委常委(其间:2007.03-2007.05市委党校县干班学习)
2011.01--2011.05祁门县委常委、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2011.05--2012.12祁门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2012.12--2018.09月祁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8.09月--叶为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黄山市第六届党代会代表,十四届祁门县县委委员,十七届县人大代表。(简历来自黄山市纪委监委)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实习生:朱明希
编辑:涓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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