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教育部发文!事关中小学、幼儿园!下月就施行!
重磅消息!!!
教育部等三部门制定《规定》明确:
4月1日起,
中小学、幼儿园一般
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近日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第45号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8月20日教育部第20次部务会议、2018年12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9次局务会议和2019年2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第12次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陈宝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张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马晓伟
2019年2月20日
《规定》明确,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规定》明确,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
《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不得制售的高风险食品目录。
这个消息引来网友的讨论:
网友说
谈到校内小卖部,很多人都回忆起学生时代在校内购物的时光,这波集体回忆更将话题推上微博热搜榜前十,一度达到“沸”级别。
@你打草我惊蛇:记得以前,课间操时候总会和同桌去小卖部买辣条和冰棍儿吃
@仙爷要渡劫:走,去小店啊,我请你(笔一扔)
怀恋啊 @DX-Diu竹子7012
:十分钟跑去小卖部用了四分钟,吃完辣条上课了,满嘴子辣味 @cj565:80后的小学,没小卖部都不可能
@Nebula-
:体育课自由活动后就相聚小卖铺 @往左撇:冰棍十分钟可能舔不完,从来不在校园小卖部买冰棍
@林林linlll
:我上中学的时候中午我们都不定学校食堂的饭了 都跑去小卖部买汉堡鸡肉卷烤肠 然后小卖部就被关了 @榕容的小迷妹
:00后的我,下课最爱干的事就是去食堂买东西吃。
有人表示支持,
校内就不该设置小卖部。
@棚主的啵啵
:挺好的 @BYSanswer
:这个真的有好处! @阿零想欧一点-若见南侠:虽然乍一想不合理,但其实真的有道理,想当年我初一一年胖了20斤。。。炸鸡腿真好吃,真胖
有人则建议监控好小卖部商品即可,
毕竟有刚需。
@我的爱豆是拢龙:没有小卖部也太惨了吧。我觉得这个真的没必要啊,只要控制一下小卖部别进乱七八糟的东西,正常的零食面包牛奶冷饮之类的不吃怎么活哦?想想我以前上小学还有初中的时候一般第三节课就会肚子饿……不去买点吃的我怕撑不过第四节
@眼拥星霜是你
:学校小卖部也不是只售卖零食呀 文具什么都有呀 @暴躁老哥疯狂输出:不是,那比如上完体育课想买瓶饮料都不行吗。。
@大概是我太含蓄
:寄宿制学校咋办啊 ps:学校周围是荒漠
有网友提议可以开设小餐厅卖点心。
@热干面炒包子:可以设立一个类似小餐厅的地方卖点点心也行啊
来源:综合中国青年报、人民网、中国新闻网、南方都市报等
实习生:朱明希、宣智丽
编辑:阿九
早读安徽 || 30名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做这事应罚3000元、扣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