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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款2.4亿!刚刚,安徽省宣布:确诊与疑似患者均可报销!更有……

市场星报 2021-07-24


 1月31日下午,安徽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请省医疗保障局介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我省对患者的救治费用都有哪些保障?


记者了解到,1月22日,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工作的通知》,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特殊报销政策。

      

截至1月30日,全省16个市级统筹地区以及省本级共向省内132家定点医疗机构合计预拨医保专项救治资金2.41亿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我省明确了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全部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此外,明确了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也就是说,确诊患者在医院按规定使用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都给报,剩余部分由财政资金进行补助,消除了群众对就医费用的“担忧”和“恐慌”。



2.疑似患者是否享受相同的政策?


由于疑似病例必须单独隔离,有时候产生的费用甚至比确诊病例还要高。


为此,省医保局就相关问题电话咨询国家医保局相关司局,建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保障政策扩大到疑似患者。


目前,我省明确了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患者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同级财政部门安排资金解决,省级财政统筹省以上相关资金视情给予适当补助,解决了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



3.如何保障异地就医患者的权益?


根据国家医保局相关要求,我省针对异地就医制定了以下几项特殊保障措施:


一是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由就诊医院向就医地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供患者信息,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为患者做好备案工作,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二是取消异地转外支付比例调减规定。为促进分级诊疗,引导患者合理有序就医,对于转外就医的患者医保报销是要承担一定的转外支付比例调减的,而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保报销是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的。


三是实施医保先行垫付政策。无论是省内还是省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异地就医费用属于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医保按规定支付后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给予补助。



来源:市场星报、掌中安徽、安徽财经网 记者 王玮伟 汪婷婷

编辑:王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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