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慧,被执行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1年12月10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向慧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5月19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向慧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向慧上诉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向慧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罪犯向慧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来源:长沙中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向慧为达到案件胜诉目的,多次请求被害人周春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与向慧系同乡和校友)向办案法官打招呼,均被拒绝,遂心生怨恨,起意报复。2021年1月4日,向慧为方便接近周春梅并伺机报复,应聘为周春梅居住小区的保洁员。1月12日上午7时许,向慧发现周春梅从小区电梯间进入车库,即上前将其扑倒在地,用随身携带的单刃刀朝周春梅头、颈部连刺数刀,致其右侧颈静脉破裂大失血当场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慧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向慧的作案动机卑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今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原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今年12月,周春梅被评为2021年度法治人物。央视新闻报道称,周春梅法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因拒绝说情打招呼,遭到歹徒残害,血染法徽。她用生命捍卫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防线,兑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官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
周春梅遇刺后,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接连发声,表明态度:法治社会绝不允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暴力不能撼动正义;正义永不低头。
最高检表示,我们永远不会向罪恶低头,哪怕献出生命!任何试图通过暴力伤害恐吓来迫使我们低头屈服的行为都不会奏效,反而会使我们更加坚定打击犯罪的决心。
“一切肆意践踏法律的卑劣灵魂最终都将在崇高的正义面前接受最严酷的审判,杀害春梅的凶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春梅,公诉席上,我们必定替你讨回公道!”
▲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截图
来源:市场星报综合长沙中院
审核:沈学辉 樊立慧
编辑:刘珍
校对:陈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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