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两男子以挖到金银财宝需他人帮忙为由,竟然成功骗到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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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360 2018-05-02 ————
有些人见钱眼开,很容易在金钱迷雾中晕头转向,而骗子也正是利用一些人的贪财心理,或空头许诺,或小利勾引,结果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不少。
网络配图
钦州两名男子以挖到陪葬的金银财宝需要找地方私藏,许他人以好处费并借真钱祭拜消灾祸为由盗窃他人钱财,近日,被钦北区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批准逮捕。
祝某伟和苏某运均为无业吸毒人员,为解决经济来源问题,两人决定开启“骗钱”之旅。
2017年10月31日中午,二人在市区新华路见到杨某华,就主动与杨某华对话。二人自称是地质队的人,近期在工作的时候挖到很多金银财宝,但不想让单位知道,所以需要找地方藏起来,如果愿意帮忙,他们将给予几万元好处费。
杨某华信以为真,答应帮忙。眼看着杨某华已经成功地踏入两人设计的骗局,二人继续忽悠,表示这批金银宝贝是阴钱,不能马上用,需要用真钱祭拜消散其中的晦气后才能使用,否则不吉利。且祭拜后的真钱还将会如数归还。
被自动送上门的利益冲昏脑袋的杨某华已经顾不及再三思量,随即带上祝某伟和苏某运前往钦州湾广场农村信用社,取出3500元人民币,交由二人做法事祭拜。她万万没想到的是,两人在祭拜过程中,狸猫换太子,她的钱被掉了包。
待杨某华回到家中,才发现被二人骗了,悔不当初,但为时已晚。 2018年2月5日,祝某伟、苏某运二人如法炮制,以同样的手段在钦州市蓬莱北大道某小区路口,盗走陈某萍的6000元人民币。
2018年3月6日,祝某伟、苏某运二人在钦州市北部湾大道海豚酒店路段故技重施,企图盗取钟某娟钱财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钦北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祝某伟、苏某运以秘密窃取财物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涉嫌盗窃罪,依法对祝某伟、苏某运批准逮捕。
检察官
说法
本案疑点解析
看似诈骗罪,为何以盗窃罪批捕犯罪嫌疑人呢??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对既采取秘密窃取手段又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有财物行为的定性,应从行为人采取主要手段和被害人有无处分财物意识方面区分盗窃与诈骗。
本案的相关材料显示行为人获取财物时起决定作用的手段是秘密窃取即“调包”,诈骗行为只是为盗窃创造条件作掩护,所以以盗窃罪批捕行为人。
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情
不然,吃亏的会是自己
▍图文来源:钦北检察
▍责编:四马路热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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