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本应该停车救人、报警、保护事故现场,然而,灵山县男子李某趁天黑选择了肇事逃逸,事故导致一人不幸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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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钦州一男子趁天黑撞人后逃逸,致一人死亡...
——钦州360网 2018-12-04——
前几天,大花园刚发生一起
撞人逃逸事故
一男子撞人后逃离过程
碾压伤者两次
然而,近日这样的事故又一次发生
导致一人不幸身亡
2018年11月30日20时5分许,G359线563公里加150米(浦北小江往三合方向路段),李某驾驶多功能拖拉机与梁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后,李某迅速驾车逃逸。事故造成梁某、宁某受伤,不幸的是,梁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
案发后,浦北交警迅速开展调查,调取监控追逃,细心的民警发现一辆多功能拖拉机出入城的车牌有变化,出城时车牌一边掉落。经调查,民警判断这辆多功能拖拉机有极大嫌疑,在农机部门的配合下很快了解到肇事嫌疑人是灵山县佛子镇的李某。
12月1日凌晨,办案民警赶到嫌疑人李某家中,但是李某没有返回家中,随即办案民警做着李某家人的思想工作,希望通过他们的劝说嫌疑人能够及时到交警部门配合调查。
12月2日早上9时许,李某来到了浦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投案自首,李某如实交代了交通肇事逃逸的全部过程。
目前,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浦北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交警提示:在道路上发生致人伤亡或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报警处理,采取措施救助伤者,并积极配合民警进行事故调查和做好善后工作,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自作聪明,驾车逃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逸的结果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对于这些肇事逃逸的司机
只想说,能够严惩吗
一点责任心都没有
严重鄙视……
▍图文来源:钦州交警
▍责编:东风小岳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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