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聚餐、培训等热点!钦州连发通告!
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期间禁止群体性聚餐和禁止组织
开展集中培训活动的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自治区、市均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切实做好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落实。
一、禁止举办群体性宴席
自即日起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内各餐饮单位不得承办群体性宴席(零餐除外),已预订的,要与客人沟通,及时退订或延期举办,全额退还订金,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违约金。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的举办者和承办者应当自觉遵守通知要求,配合疫情控制措施予以停办,减少疫情传播途径。群体性聚餐恢复时间以政府发布解除通知为准。二、寒假期间禁止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活动
全市所有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开学,寒假期间不得安排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自习或上课,不得开展社团活动以及其他聚集活动。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从即日起全面停止寒假期间的集中授课或其他聚集行为,并做好家长、学生的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家长、学生的理解、配合与支持。如有违反要求的,将依法采取强制停业措施。希望群众之间互相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反以上要求的可直接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特此通告。
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6日
关于暂停全市小旅馆等场所营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根据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要求,为做好全市小旅馆等行业的卫生安全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全市农家乐(民宿)、小宾馆、旅社、洗浴、桑拿、按摩等场所将于2020年1月27日零时起暂时停止对外营业,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县区做好现有住宿人员的安置工作,并要求上述场所安排人员值守和解释工作。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6日
关于停止部分公交线路运营紧急通知
二、停运钦州港片区内公交线路:港区1路(港区医院至港区中学)、港区2路(钦州港枢纽站至中马产业园)、港区3路(钦州港枢纽站至三娘湾)、港区4路(三娘湾至沙角)、港区5路(钦州港市场至中船公司);
三、停运城乡公交线路:平银专线(中山公园至平银)、C4路(城东市场至东场)、88路(中山公园至大番坡)、808路(三马路至葵子);
四、停运城区部分公交线路:5路(一中至沙井港)、6路(英华学院至火龙果山庄)、8路(中山公园至火车东站)、15路(永福广场至糖厂)、18路(中山公园至林湖公园)、19路(新一中至高坳底)、20路(火车西站至千年古陶城)、22路(火车东站至大学城)、25路(火车西站至高新区旭日园)、27路(英华学院至嘉兴苑)、28路(火车东站至汽车北站)、31路(汽车北站至文实中学)、39路(汽车北站至矿务局)、101路(汽车北站至汽车总站)。
以上停运公交线路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广西钦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6日
钦北区民政局
关于取消2020年2月2日 加班办理婚姻登记的通告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广西全区已启动一级响应机制,钦州市也启动了一级预案,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有效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钦北区民政局决定,取消原定于2020年2月2日(星期天)为新人加班办理结婚登记。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为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我局呼吁大家共同防控疫情,建议新人们不要在近期,尤其是2月14日等日子,扎推进行结婚登记。百年好合的美满婚姻取决于男女双方的情感基础,只要感情深厚,每一天都是好日子,每一天都是独一无二、千年不遇的纪念日。
在此,我局真诚向原定于2月2日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们致歉,望广大群众朋友理解支持!祝大家新年快乐、幸福安康!
钦北区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0777-3685003。
钦北区民政局
2020年1月26日
钦南区民政局
关于取消2020年2月2日 加班办理婚姻登记的通告
鉴于当前新型肺炎防控严峻形势,广西全区已启动一级响应机制,钦州市也启动了一级预案。根据钦州市会议要求:为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尽一切可能减少病毒传播。我局决定取消原定于2020年2月2日(周日)为新人加班办理结婚登记,敬请谅解!
结婚登记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值得纪念。婚姻生活是否美满取决于男女双方的情感基础,真正承担起婚姻家庭的责任和义务,相互关爱、相互理解、共同维系、共同经营。只要感情深厚,每天都是好日子,每一天都是独一无二、千年不遇的纪念日。
望广大群众朋友理解支持!祝新人们百年好合!新年快乐!
咨询电话:0777-2836110,0777-2693771.
钦南区民政局
2020年1月26日
钦州市教育局
关于禁止寒假期间组织学生回校和开展培训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钦州市教育局印发了《钦州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寒假期间组织学生回校和开展培训活动的通知》,学校、幼儿园、老师、家长、同学们必须关注以下重点内容:
一
自治区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单位必须认识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全市所有学校(包括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开学,寒假期间不得安排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自习或上课,不得开展社团活动以及其他聚集活动。
寒假期间所有学校体育场馆、学校少年宫及校园内其他活动场所停止对外开放。
禁止教师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开展补习和培训活动。
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从即日起全面停止寒假期间的集中授课或其他聚集行为。
各学校做好开学前后各项防控准备工作,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监管和后勤保障,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
钦州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6日
▍图文来源:钦州发布、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钦州公交、钦南区民政局、钦北区民政局、钦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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