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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某小区惊现高空抛物,一辆自行车从天而降!

遗爱网 2020-11-17



高空抛物是一种极不文明的行为

不仅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

对居民的人身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7月12日下午16时56分

家住湖北黄梅某小区的朱女士

经历了一件令她终生难忘的事情

一辆自行车突然从天而降

万幸的是这辆自行车掉在了离她不到1米的地方

让她躲过了一劫


现场视频


经查小浩(男,9岁),7月12日16时许到小区找同学玩耍,后从同学家离开经过18楼的过道时被停放在过道的自行车给绊倒在地,一时气愤,在公共阳台护栏查看楼下未有人经过后,遂双手举起自行车从护栏扔下楼。当看到自行车落下险些将人砸到时,才心生后怕,从18楼消防通道往上走,走到24层楼坐电梯下楼至负一楼离开。


从楼上掉下的自行车


办案民警向小浩及其母亲告知了高空抛物行为的危害性以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小浩表示对其当天的行为感到非常的害怕和后悔,并保证以后不再做出类似的事情。因小浩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民警依法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事后,民警责令其家属带领小浩到受害人家中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


案发现场


目前,小浩在其母亲的陪同下已经到朱女士以及车主家里赔礼道歉,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很多人都表示,高空抛物比在马路上乱扔垃圾更可恶,因为它的危害性更大。


  • 2016年11月11日,四川遂宁,不满周岁的言言躺在婴儿车中经过一栋居民楼楼下时,被一颗从天而降的健身铁球砸中,当晚抢救无效死亡。


  • 2016年11月20日,出生仅44天的女婴被奶奶抱着在小区里晒太阳,突然被一块鸡蛋大小的水泥砸中头部,经抢救,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


  • 2017年7月11日,在深圳宝安区松岗街道蚌岗村,一名年仅21岁男子路过时被高空坠下的一块石头砸中头部,抢救无效身亡。


  • 2018年3月,东莞3个月大的女婴被楼上落下的苹果砸中,随即昏迷不醒。医生说,孩子右脑的功能可能会丧失。


小编带大家看一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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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还规定,高空抛物、高空坠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将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杀人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构成以上犯罪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高空抛物不仅极不文明,

还会造成许多安全隐患!

让我们一起杜绝高空抛物、

杜绝伤害!

杜绝高空抛物,从我做起!



只有头顶更安全了

我们的心才能更踏实

走在路上才能更安心


来源:平安黄梅、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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