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统筹耕地保护与发展保障、加强规划和计划指标支持、推进土地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创新生态保护与修复、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等方面出台13条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省级层面与国家层面政策措施的叠加效应,为我省经济稳增长提供有力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通过及时跟踪评估,第一批10条政策措施已取得积极成效,有力服务保障了各地项目建设;
部分项目落地仍然存在一定困难,主要集中在规划和计划指标、占补平衡指标、永久基本农田占用、用地审批等方面。
01
在统筹耕地保护与发展保障方面
拓宽补充耕地来源途径,推动符合条件的非耕地逐步恢复为耕地,大力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对重点建设项目,允许市(州)以承诺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或借支省级库存耕地指标。
02
在加强规划和计划指标支持方面
2022年统筹安排2万亩计划指标用于借支;允许地方以附图承诺纳入在编国土空间规划的方式申请用地,适当增加2022年规划指标预支规模;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单独选址项目规划指标,由省级统筹、应保尽保。
03
在推进土地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方面
做好项目用地节地评价,支持各地结合城市更新、“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业企业提质增效)、产业结构升级等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标准地”供应拓展到全部工业用地、由工业用地拓展到其它产业用地;支持煤矿优质产能释放,明确砂石土资源综合利用的四类情形不需办理采矿许可证。
04
在创新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
鼓励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开展荒山荒地、废弃矿山、黑臭水体、采煤沉陷地、工业遗址等综合整治,允许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利用不超过3%的治理面积从事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相关产业开发。
05
在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方面
深化重大项目“交地即交证”改革,实行土地交付和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开展工业企业高标准厂房分幢(分层)登记业务;落实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优惠政策;制定实施用地审查容缺材料正负面清单;对重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调查评估评审备案优先审查。
《通知》的出台
将有效解决当前重大项目用地等要素保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推动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高效服务各地拼经济搞建设,助力全省稳住经济大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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