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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开曝光3起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领域典型问题!

四川自然资源权威发布/政策解读/法规宣传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

关于耕地保护、土地管理有关部署要求

充分发挥案件查处警示教育作用

近日

眉山市纪委监委通报查处的

3起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领域典型问题

↓↓↓


01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原工作人员刘树成非法占用农用地问题。


2010年底,时任仁寿县文宫中心畜牧兽医站站长刘树成为谋取非法利益,未经批准,租用文宫镇高桥村部分农用地擅自修建厂房,造成耕地23.58亩、园地28.11亩种植条件严重毁坏。2020年11月,刘树成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2021年5月,刘树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02 彭山区国资金融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庆伟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陈宇失职失责问题。


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时任彭山区原保胜乡党委书记、乡长刘庆伟和人大主席陈宇,违规同意辖区村民张某修建农家乐,导致张某违法占用耕地和其他农用地0.7亩,且在处置该违建过程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张某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拆除。2022年4月,刘庆伟、陈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03 东坡区松江镇鲜滩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邹奇武等4人失职失责问题。


2021年9月至12月,东坡区松江镇鲜滩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邹奇武,党委副书记陈月林,民兵连长陈永杰,9组组长管志恩层层落实土地监管责任不到位,导致鲜滩村9组违规将24.56亩集体土地出租给某建筑设备机械租赁公司堆放建材并搭建临时工棚,致使其中部分基本农田被硬化破坏。2022年11月,邹奇武、陈月林、陈永杰、管志恩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

上述3起典型案例反映出

一些党员干部依法用地、保护耕地意识不强

部分基层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

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管不力、失职失责

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


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切实绷紧纪法之弦,严格遵守耕地保护、土地管理制度。


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耕地恢复补充、土地督察和执法反馈整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土地管理领域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对耕地保护、土地管理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保持“零容忍”,既查事又查人,坚决遏制新增问题。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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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眉山市纪委监委
编辑 | 罗静一审 | 魏真真二审 | 陈瑶三审 | 彭智力

投稿邮箱:ilmf2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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