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疯传“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最高处罚1000”| 权威解读来了
6月2日深夜,泸州市各网友微信朋友圈、微信群流传着这么一则“消息”
有车族们心中“一万个问号”飘过~~~
《疯传消息》如下
从明天起泸州市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 ,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大家注意了哦! “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是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算法,通过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抓拍,一般连续抓拍3张,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队后台,经人工核实后,录入违章系统。
(请告知您身边有车的朋友)文明开车!
以上文字源于微信“朋友圈”
权威解读 来了!
01
先来文字解析:
“移动公交电子警察、自动监控一体机、GPS定位、3G无线图传进行实施交通违法抓拍、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队后台、录入违法系统……”
这些提法,貌似很“专业”哦!一般人看了,都有一个感觉,“哇,好专业,应该是真的啊?”、“这么严格,逻辑上也没问题,可能是真的吧?”……
而且在文字的最后,还加了“请告知身边的朋友”、“文明开车”等语言,作用就是“煽情”!让人感觉还能“先打一个巴掌,再给一颗甜枣”、“先礼后兵”、“丑话说在前面”、“话说的滴水不漏”,很可能是真的吧?!
再看存在问题:
破绽一:“从明天起……”,这个“明天”是哪天?正所谓“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到底是哪天?
破绽二:先“GPS定位”,后“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抓拍”,貌似很专业,非常高大上哟……
不过普通人也能想到,现在我们的手机普遍都用“4G”的了,你一个“3G”还GPS定位?还无线实时交通违法抓拍?还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使用过程中没有“卡顿”感吗?!
破绽三:“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请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哪条哪款哪项?凭什么最高处罚1000?
相关法律
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的法律:
①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反规定占用公交车道)
处以罚款:50元至100元 不记分
②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公交车站有禁止停车标志)
处以罚款:100元 计分:3分
③(在公交站及前后50米违停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处以罚款:100元至150元 不记分
网传
“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
是自己设定的法律吗?!
综上所述
经“平安泸州”与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进一步核实、确认
以上关于“移动公交电子警察”等网传消息
是假的!
是假的!
是假的!
那么真相到底是什么?来看看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号——“酒城交警”,6月1日发布的消息:
在我市公交专用道多了个“红方块”
♦♦♦
这个红色方块约20平方米大小
施划在路口进入公交专用道的起点位置
上面还明确标识了
“公交专用道”并注明专用道限行时间
以此提示私家车或出租车等社会车辆
此次城区公交专用道新增至约50公里
从酒城大道一二三段进入康城路一段
与沱江三桥连接进入龙马大道至关口全线
每日7时至19时
公交专用道禁止社会车辆进入
♦♦♦
重点
37处公交车专用车道的电子抓拍系统
即日(6月1日)起
37位“公交专用道保护卫士”
将监控违反规定使用公交专用道的机动车
(抓拍监控)
37处电子抓拍系统的具体分布位置
(以上消息源于“酒城交警”公众号)
终极解读
网传“移动公交电子警察”——假
37处公交车专用车道的电子抓拍系统——真
PS:对网传不实消息、并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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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源自网络)
稿件来源:酒城交警
审核:谷川
编辑:陈双 舒亚楠
投稿邮箱:24458315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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