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的“偷儿”些注意了!论你技术再高!也逃不出蜀黍的“天网”!
“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
专题之三十二
7月4日晚22时许,泸州市龙马潭某小区业主王某某一早出门上班一直到晚上回家后,发现家里的防盗门被人技术开锁入室,将卧室内的保险柜(内有现金30000余元、黄金项链1条、7块黄金块、黄金戒指1个、若干存折与借条)和梳妆台上的1根黄金手链、1根铂金项链和钻石吊坠等物盗走,被盗金额高达10万余元。
王某某赶紧报警。
接报后,龙马潭区公安分局实战中心立即开展图像巡查视频追踪,民警随即调取王某某所住楼栋的电梯监控视频以及小区监控视频查看,成功锁定嫌疑人。
(就是这么迅速!!)
输12
输入
视频中,嫌疑男子抱着保险柜下楼并驾驶一辆川A牌照的白色标志轿车离开,有牌照这就好查了~经查这辆川A牌照轿车是成都某租赁公司的。
7月5日一早,民警赶往成都该租赁公司,通过租赁公司提供的信息,知道了嫌疑人的真实姓名为唐某某,宜宾籍男子。
(你没有看错时间哟!!!)
当天下午18时许,民警又从成都赶往宜宾,从车辆下手。7月6日凌晨4时许,民警接到线索得知嫌疑男子入住了宜宾某宾馆,很顺利的就抓获了该男子。并在嫌疑车辆中搜出电锯、技术开锁所用工具,并查获现金1万余元、金项链1根、金块1块。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名叫唐某某,现年30岁,是四川宜宾人,曾因犯盗窃罪多次被判刑,2016年4月才刑满释放。
唐某某因沉迷赌博欠了很多外债,为了还债四处流窜作案。据唐某某交代,开锁的技术是从“朋友”那里学的。
7月4日早晨,唐某某四处闲逛至受害人所住小区,见单元楼没有关门,唐某某进入单元楼后到达顶楼,依次挨个往下“踩点”。来到17楼受害人门外,敲门发现家中无人,便使用“朋友”传授的“绝活”进入受害人家中,在卧室梳妆台上有一个装有1条铂金项链、1条黄金手链的首饰盒,唐某某顺手拿走,随后又在卧室的衣柜里发现1个保险柜,直接用一块毛巾包裹好抱着保险柜下楼,驾驶轿车离开。
唐某某在一家金银回收门市将盗窃来的金银首饰共卖了5900余元。7月4日下午13时许,唐某某驾车在南溪下高速后将保险柜及里面的存折与借条扔到一条河中,随后一天时间内,唐某某将盗窃的现金以及变卖首饰的钱大部分打牌输掉或进行挥霍,被抓获时身上仅剩下1万余元现金。通过审讯,唐某某还交代了近日在宜宾、云南水富等地流窜作案多达10余起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蜀黍提醒
家中选用的防盗门和防盗锁尽量选择防范等级较高的产品,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要存放在银行,小区业主在进出单元楼时要养成随手关门的好习惯,对于陌生人打着以推销产品或者散发小广告等名目为由进入小区,应加强盘问,小区保安应该加强对陌生人到访的登记管理,不要轻易让陌生人进入小区,邻里之间应相互关照,发现可疑人员应提高警惕。总之,防范犯罪最简单、有效的方法还是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警惕。
再有就是奉劝小偷“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别再用类似的行为,检验你的活动区域是否已被天网监控系统覆盖了。
要抓住你,两天而已!
以上信息源于“平安龙马潭”微信公众号
非常精彩 欢迎关注
平安泸州
稿件来源:泸警宣 平安龙马潭
审核:谷川
编辑:陈双 舒亚楠
实习编辑:黄菲菲 巫兴平 柳秋寒
投稿邮箱:2445831568@qq.com
焦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