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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半仙看过期会的这桩“国际大买卖”,毁在了化学不及格上!

2017-07-21 平安泸州


所谓黄道吉日就是有些人认为可以办某些事的吉利日子。尤其是破土动工、房屋上梁、店铺开张,逢这些影响重大的事都会翻翻皇历,从中选择标注“宜”的日子,“忌”是绝对不会选的。

巧的是,合江也有三个人执着于算卦,尤其三人组正在密谋一桩“国际大买卖”,于是……


半仙出招:

做大买卖的“良辰吉日”就在这天!

6月的某天,合江人宋某、刘某、江某等三人密谋前往缅甸干一桩大买卖,为祈求一路平安,在合江一半仙处算命问路。


三人组

半仙,您看我这单生意能成吗?


半仙遂掐指一算,说:

今年想事必成!6月26日出门,保你开门大吉!

半仙

于是嫌疑人宋某等三人于6月26日,择吉时从泸州出发前往缅甸,去干嘛呢?原来竟然是购买毒品!

然而这位半仙也真是厉害,为什么说他厉害呢?

此时蜀黍的内心是崩溃的,他们居然选择在国际禁毒日这天出国购买大宗毒品……


当年的化学课没有好好上,

现在眼睛都要哭肿了

于是,三人驾车一路狂奔,在6月27日这天到达了云南某地,再坐摩托车绕关避卡进入缅甸。6月28日,顺利购得毒品后返回国内并往回运输。宋某、刘某驾车赶回合江,一路上都运气很好的避开了云南警方的检查时间。

在他们哼歌赞叹半仙的神算时,殊不知,一张大网早已打开。

时间来到6月29日这天,他们的运气似乎用完了,车子在高速路上连续熄火几次。宋某自身有修车经验,感觉是车辆油路出问题了,就把毒品从油箱内取出来,发现毒品外包装溶解了,毒品渗入了汽油,他懊恼着,“白运了,卖不出去了。”

注意,是油箱内取出毒品!油箱!油箱!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蜀黍也为嫌疑人的智商着急了,高中化学就学过相似相融原理,塑料包装是会溶解到汽油里的)。

提前坐飞机回合江的江某,于6月30日凌晨驾车再上云南接应宋某二人。6月30日下午17时许,“历经磨难”的三人驾车来到泸州边界,胜利就在前方!他们刚松了口气,在还有五十米过收费站时,泸州警方犹如神兵天降,将他们一网打尽。现场缴获冰毒片剂(麻古10余条)7万余粒,海洛因4块,共计8.7公斤。

现场查获的堆积如山的毒品


三人组很傻很天真

犯罪嫌疑人


民警称量查获的毒品


现场三名嫌疑人对运输毒品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其对法律知识的曲解也让人哭笑不得。

据嫌疑人交代,现场缴获的毒品中海洛因不是自己购买的,是缅甸人让其代买的,不应当算到自己头上。

法律规定:明知是毒品还帮他人运输,就构成了运输毒品罪。


部分配图、封面配图来源于网络

与本文无关

《刑法》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七条[1]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纵观本案,嫌疑人的违法诉求是本案的直接原因,法律知识缺乏加重自身罪行;找寻的半仙跟不上潮流,不知道“6.26”是国际禁毒日,是公安机关打击和宣传最为紧迫的时机;科学知识储备不足,汽油溶解毒品包装,致使毒品渗入汽油,车辆损坏。在错误的时间做了违法的事,必定会收到法律的严惩。

我们在行动

全市公安机关在2017年上半年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30余起,起诉毒品犯罪嫌疑人120余名,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120余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70余人;查获吸毒人员1660余人,强制隔离戒毒470余人,缴获毒品19.00余公斤,确立部级毒品目标案件1件;确立省级毒品目标案件5件,侦破1件;外流贩毒绝对数同比下降41%;流失合成毒品1.20余千克,有力重创了毒品违法犯罪,有效遏制了毒情蔓延趋势。


《泸州市公安局毒品违法犯罪群众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摘要——

泸州市公安局顺势而为,出台了《泸州市公安局毒品违法犯罪群众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500元-3万元的奖励

(以海洛因数量为基准,其他毒品与海洛因换算标准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缴获1万克以上毒品的,实行一事一议,根据情况实施奖励。


泸州市公安局毒品违法犯罪群众举报奖励

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九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举报人以信件、电话、互联网或以其他形式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者掌握的下列毒品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举报制造、加工毒品厂点(窝点),每捣毁一个奖励5000元-3万元。
(二)举报走私、贩卖、运输以及非法持有毒品10克-1万克的,根据缴获毒品量给予每案500-3万元的奖励(以海洛因数量为基准,其他毒品与海洛因换算标准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缴获1万克以上毒品的,实行一事一议,根据情况实施奖励。(上不封顶)

(三)举报毒品犯罪行为,根据破案后一案抓获处理(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毒品犯罪嫌疑人数量给予500-2万元奖励。

(四)举报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每案奖励5000元。

(五)举报走私、非法买卖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一类100公斤以上、二类400公斤以上、三类1吨以上的,每案给予1000-4000元的奖励。

(六)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铲除量3000株以上、大麻3万株以上的,每案奖励5000-1万元;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缴获量在50公斤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5000元。

(七)举报省公安厅督捕在逃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每抓获1名奖励3000元;举报悬赏通缉的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按照悬赏金额奖励。

以上各项属同一性质同一案件,或同时符合不同条款时,以奖金最高条款为标准予以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三条 同一毒品犯罪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其他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对查清毒品违法犯罪确有重要作用的,经市公安局审查批准,可以酌情给予奖励。

第四条 公安机关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公开或者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人以欺骗、谎报等方式提供虚假线索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本办法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 110   0830-3626331

举报地址:泸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泸州市龙马潭区龙南路222号 )





平安泸州

稿件来源:平安江阳

审核:谷   川

值编:柳秋寒

编辑:陈    双 巫兴平  黄菲菲  舒亚楠

投稿邮箱:24458315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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