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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人:天上掉馅饼了,快接斗!你包遭……

陪伴你的→ 平安泸州 2021-04-18


泸州公安“夏安”专项行动

第043期

经侦专刊“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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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警方又上央视——2800万的“斗牛牛”曝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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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杯前,2800万元注入泸州“某某宝贝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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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1日,2018年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部署推进会在京召开,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出席并讲话。


赵克志在2018年打击非法集资犯罪

专项行动部署推进会上强调

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

和社会稳定




赵克志强调,要明确今年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的主要目标任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把握节奏、有序推进,精准施策、注重实效,高效查处一批重特大案件,集中清理一批违法犯罪网站,坚决遏制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高发势头,为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摘要


近年 — 泸州“非法集资案”特点曝光特点报

各类案件概况与数据


2014年以来,泸州市发生“非法集资案件”多发,参与人数(受害者)上升。

2014年--2015年:以街面的投资理财类公司的非法集资案件为主;

2015年--2018年:以实体经济的非法集资案件、非法传销案为主。

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的相关精神要求,泸州市公安局主动作为、快速反应、精准打击。2014年至今,泸州市共立非法集资案件约70起,涉案金额16亿余元,涉案6000余人


主要特点:每年都有新花样,迷惑性越来越强。天上掉馅饼了,偏偏就砸中了你,要不要?

唯一目的:把你包包里的钱,“豁”出来。



泸州“非法集资案”典型案件

何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况案

2010年7月至2015年5月,犯罪嫌疑人何某在泸州、泸县、隆昌、成都等地,以泸州某县某酒店修建、装修、经营需资金周转、支付工程款等为由,‍‍以支付月息2%-10%的高息为诱饵,以口口相传、他人介绍等方式为宣传手段,向其亲友及社会不特定人员大量借款。

专案组展开工作↑

后何某为偿还、支付前期借款本息,隐瞒其真实的资金状况,采取“以新还旧”、“以后还前”、“以本还息”等方式,继续扩大吸收公众存款数额,维持其经营。至案发前,何某向罗某、沈某等300余人吸收公众存款4.3亿元


泸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及相关警种、部门展开案件侦办,该案属典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及投资担保公司、个体老板、农民、教师、公务员、社会闲杂人员等社会多种行业多个层次。资金流向调查涉及10余个银行、20余个嫌疑账户、1000个对端账户,交易次数达10000余次


最终,泸州警方通过追赃挽损工作,累计挤水、缩水20171.49万元,切实确保何某债权最大化、受害群众兑付比例最大化。



泸州本地“善心汇”传销案



查处“善心汇”

泸州多名涉案嫌犯落网


简要案情通报——

2017年5月,根据侦查办案、群众举报等线索,泸州市相继反映出有“善心汇”组织开展非法传销等涉嫌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迹象,随即,泸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等警种展开对相关案件查处工作。

(租用的“办公地点”)


(查处现场的宣传标语“诱惑性”极大)


7月13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对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和人员涉嫌传销等犯罪活动开展专案打击行动,与此同时,泸州市公安局同步开展对泸州本地相关传销组织的打击行动

(某犯罪嫌疑人到案)


(部分犯罪嫌疑人到案)



(扣押涉案财物、作案工具)


(扣押的部分涉案财物)




不管是非法集资案件还是非法传销案件都涉及到受害人和参与人的利益受到损害。主要分为3种:

一、案件侦办地不在泸州受害人在泸州。比如“泛亚”“e租宝”等,据统计此类案件的受害人在泸州约为3000人

二、投资理财类公司的受害人和实体经济案件受害人,比如“汇生行”、“何某非法吸存案”等,涉案人员约为1万人

三、传销案件的参与人比如“五行币”、“善心汇”,涉案人员约为2万人


泸州人请注意

投资就有“高利”回报——或被骗

借钱就有“高利”回报——或被骗

不懂行业“入股”回报——或被骗


请牢记3句话

天上不会掉馅饼

没有免费的午餐

踏实奋斗才有收获


报警或举报电话:0830--110

泸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举报电话:0830-3199210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和特征

定义: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4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它们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主要特征:①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②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③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即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④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二、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4大类。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的典型手段

非法集资的手法花样翻新,主要有以下6种典型手段

(一)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二)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三)以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四)以“养老”的旗号,表现为: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群众投入资金。

(五)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六)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四、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社会公众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应注意以下4个方面:

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二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四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国家规定贷款基准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

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和高风险是并存的,犯罪分子的目的是骗取钱财,高利投资回报很可能伴随着非法集资行为。


如果有人向你推荐

“高额回报”并说的“天花乱坠”

请你对照上述警示

“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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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策划:泸州市公安局新媒体工作室   

信息来源:泸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审核:谷 川

投稿邮箱:24458315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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