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和市委的部署,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本市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在2021年11月同步进行。徐汇区选举委员会通过决定,徐汇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华泾镇第七届人大代表选举日同为2021年11月16日。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徐国文,就徐汇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1
问:徐主任您好!能不能先给我们介绍一下本次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安排?
答:好的。这次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大致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准备阶段,主要是调研走访、形成方案、设立机构等工作,目前已经全部完成。
第二阶段是宣传发动阶段,从8月起,根据全市统一部署,通过发放致选民公开信、选举公告、宣传海报等方式,在全区范围内营造换届选举氛围。8月27日,徐汇区召开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
第三阶段是选民登记,提名、协商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选民登记方面,9月开始选民登记工作,进行选民资格审查。9月1日开始,单位、学校先进行选民登记;9月26日起,社区、个人进行选民登记。10月26日公布选民名单,也就是一号公告。代表候选人方面,10月,选民十人联名提出代表候选人;10月31日,按选区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也就是二号公告;11月,各选区经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11月8日,按选区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也就是三号公告。
第四阶段是选举投票阶段。选举日前,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11月13日,公布选民补正名单,也就是四号公告。11月16日,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区、镇人大代表。11月19日前,选委会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也就是五号公告。
第五阶段是筹备召开人代会阶段。12月下旬,召开华泾镇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1月16日前,召开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
问:这次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有哪些新的特点?
答: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规范,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本次区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也有一些新的特点。
在选民登记方面,结合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市人大开发了“换届选举云平台”,新增加了“随申办、移动APP”等载体,进一步提高选民参选的便利性和工作人员操作的便捷性,有效解决了选民登记错重漏等问题。区人大则利用徐汇区大数据资源,推出了“人大换届选举选民登记辅助系统”,进一步优化了选民排摸工作流程。
在代表结构方面,新修订的选举法和中央有关文件对基层代表的名额、结构提出了新要求,要求增加县乡人大代表名额基数,适当提高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我们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要求,坚持加强代表候选人考察审查,严把人大代表的政治关、素质关和结构关。
3
问:本次换届选举,选民应该如何进行选民登记,参加选举活动?
答:选民登记是一个重要的程序,实质是对公民是否具有选举权进行确认,是将公民在法律上享有的选举权转化为实际上能够行使的选举权的必经程序和环节。在我国,公民只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符合这三个条件的公民,就能经过选民登记这个程序确认选民资格,进而领取选民证,参加选举活动。
选民登记应该遵循以下原则:第一,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第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第三,每一选民在同一轮换届选举中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第四,年满十八周岁的时间节点,以本市规定的选举日计算为准(2003年11月16日,含本日)。
依托换届选举云平台,选民可以在单位或者学校进行登记。可以主动到选民登记站进行登记。可以打电话到选民登记站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上海市政府一网通办“随申办”APP进行登记。
4
问:如果是非本市户籍人员,他们应该如何进行选民登记?
答:根据规定,非本市户籍、现居住在本市的人员,一般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本人要求参加本市选举的,在依法办理选民资格转移证明后,可以在本市进行选民登记;已经在本市参加过2016年区县、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经核对选民资格后,可以不再开具选民资格转移证明,在现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参加选举;其他人员和依法准予行使选举权利人员的选民登记,由区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
5
问:徐主任,人大代表候选人是如何推荐的?
答:根据选举法第三十条、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区和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有两种提名推荐方式:一是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二是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5-2
问:提名代表候选人有哪些要求?
答: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首先应当具有政治权利,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提名为代表候选人。第二,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具有一定的品性条件,应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选民,能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得到群众广泛认同。第三,根据新修订的选举法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要继续优化代表结构,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6
问:正式代表候选人是如何确定的?
答: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具体有三种情况:一是直接“确定”。选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的候选人,在规定的差额幅度内,也就是提出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经选区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直接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二是讨论、协商确定。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一倍,在这种情况下,要在各选区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的基础上,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实践中采用这一方法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比较多,一般通过“三上三下”来确定。三是通过预选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如果反复讨论协商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要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7
问:徐主任能不能给我们徐汇区的广大选民介绍一下,如何参与投票选举?
答:根据选举法第三十七条、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选民按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后领取选民证,并根据选举委员会公告的投票日期和投票地点,凭选民证领取选票,依法参加投票选举。根据选举法第三十八条、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直接选举中选民投票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设立投票站进行投票。二是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具体采取哪种投票方式,由选举委员会根据各选区的实际确定,但事先要向选民通告。三是在流动票箱投票,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选举委员会可以指派工作人员将流动票箱送到选民住地,方便选民投票。四、投票人要了解投票注意事项,遵守各项选举纪律。
8
问:如果选民有外出或者因为其他情况不能参加选举,是否可以委托他人投票?如果委托投票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根据选举法第四十二条、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民外出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选举,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9
问:投票结束后,如何确定代表候选人是否当选?
答: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其中有两种特殊情况:一是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代表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二是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如果仍选不足,暂作缺额处理。
10
问:本次换届选举是首次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进行的选举,换届选举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今年非常特殊的要求是疫情防控方面,就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怎么组织好选举。我们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和徐汇区疫情防控实际形势,研究制定了两套方案,包括常态化的疫情防控方案,以及应对突发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圆满完成换届选举任务的同时,坚决守护住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猜你喜欢:
作者:徐汇区融媒体中心
视频:白阳 王小晴 刘倩朋 朱文喆
图片:朱亮
通联:韦丽
编辑:曹香玉 、赵玥、陈思宜
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徐汇官方账号
Go to "Discover" > "Top Stories" > "W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