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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于海南15%的企业,投资方税率高于被投资方,需要补税差吗?
租赁·金融·资本税收作业题004——投资于海南自由贸易港15%的企业,投资方税率高于被投资方企业,需要补税差吗?
【多选题】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优惠政策,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现在假设在海南成立一家非上市公司(也不属于新三板挂牌公司)后,可以按照该政策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母公司为北京一家有限责任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母公司从海南公司取得利润分配收益,需要差额10%补足企业所得税
B母公司为上海一家股份有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母公司从海南公司取得利润分配收益,可以适用免税收入
C股东为江苏南京的自然人孟非先生,从海南公司取得利润分配收益。因为自然人适用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20%,需要差额5%补足个人所得税
D股东为江苏南京的自然人乐嘉先生,从海南公司取得利润分配收益。乐嘉先生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E 股东为来自美国的外籍个人乔治先生,在海南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情况下,乔治先生可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