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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市区燃放烟花爆竹 最高或罚5万元!
呼和浩特市政府发布《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科尔沁快速路以西、大黑河以北、金六道以东、G6高速公路以南。
二、在禁燃区域内,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都不得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三、公安、城管、安监、环保、供销等市级有关部门,市四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应当配合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逢重大庆典和节日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许可后方可燃放烟花爆竹。
做出许可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许可燃放的时间、地点、种类、规格、数量向社会公告。
五、提供婚庆、宴席、殡仪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履行告知责任,提前向举办方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宜,不得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提供服务,并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七、请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加强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和监督,大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规定,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法规和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
【重度污染天气频繁出现】
近期,呼和浩特市频繁出现重污染天气。临近春节,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造成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急剧增加,给人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烟花爆竹的危害:
能与人体内血红蛋白结合,造成人体缺氧,发生中毒症状,尤其对老年人及少年儿童影响更大; 燃放烟花爆竹所发出的噪音对我们的生理和心理都有很大的影响。会损害我们的听力和心血管系统等等。
燃放烟花爆竹最高或罚5万元:
|来源:晨报融媒记者:温晔峰
|本期责编:吴博超
|本期校对:包红岩
|本期审核:燕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