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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发布最新疫情防控通告
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目前,国内多个省份发生零星散发和局部暴发的疫情,特别是河南省、浙江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多地新冠肺炎疫情发展迅速,波及范围持续扩大,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更好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在严格执行包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17号、18号通告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来(返)包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所有外地来(返)包人员入包前必须通过微信扫码登录“来包返包人员登记报备”小程序进行登记,并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嘎查)、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全市通过“两站一场”及公路卡口来(返)包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积极配合落实风险排查、核酸检测等相关管控措施,严格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测体温等。二、对近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近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三、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是指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包人员,需持48小时内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我市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第一次为落地检,即采即走、核酸追踪),期间做好健康监测。四、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广大市民要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自觉提高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附件:
1.“来包返包人员登记报备”小程序二维码2.包头市及各旗县区防控工作指挥部联系电话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8日“来包返包人员登记报备”
小程序二维码
包头市及各旗县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联系电话
包头市:0472-5619350、5619338
稀土高新区:0472-7100262
来源:包头晚报
|本期责编:赵鹏飞
|本期校对:刘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