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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疫情呈现
点多、面广、频发
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个人防护丝毫不能松懈
同时
更要注意
违反
疫情防控法律法规
后果
很严重!!!
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
2022年3月4日晚19时许,范某某(男,襄汾南辛店人)驾驶半挂车在襄汾县高速口下高速时,拒不服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安排进行登记,并驾驶车辆逃离现场,后民警将其控制,并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020年2月12日,在青山区青山路五号街坊景华小区大门口 ,颜某某无视政府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不配合新冠肺炎防疫工作,不出示通行证及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登记等工作,骑车硬闯小区大门防疫检测卡口,防疫工作人员康某追至该小区37栋1单元门内,康某要求颜某某回去配合登记,但颜某某拒不配合,并用自行车链锁将康某头部打伤至其头部流血,经法医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康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颜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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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晨报临汾、直播包头
责任编辑:谢永真
编审:陈 英
审核:尹春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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