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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请聚会一律取消!江西一地明确了!还有两市发布疫情防控令

大江网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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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州市临川区发现1例新冠肺炎疑似阳性病例的情况通报


江西鄱阳发布关于严格控制群体性聚餐的通告

 

明确各村组、各社区个人自办

结婚宴、寿宴、丧宴等宴请一律取消

各单位、各部门、各项目地自办

聚餐聚会活动一律取消


各餐饮单位

严禁承办各种聚餐聚会活动

每桌就座人数一律控制在8人以下


关于严格控制群体性聚餐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0号、第21号),根据《鄱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6号)要求,全面做好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效果,通告如下:

一、各村组、各社区个人自办结婚宴、寿宴、丧宴等宴请一律取消。各单位、各部门、各项目地自办聚餐聚会活动一律取消。


二、各餐饮经营单位营业期间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严禁承办结婚宴、寿宴、丧宴、年会、年夜饭等聚餐聚会活动,严禁以不同人员点餐等模式变相承办,严禁拼桌,每桌就座人数一律控制在8人以下。

    2.顾客一律凭健康码戴口罩进店,督促做好个人防护。

    3.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排队就餐人流密度,提倡使用二维码扫码点餐、结账。餐饮服务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对就餐人员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餐厅就餐。

     4.餐饮服务单位要控制餐厅就餐人数,按正常满接待人数的一半左右接待就餐人员。拉开桌椅间距,确保餐位间隔在1米以上,如桌椅固定无法移动,要明确标识出非就餐座位。

     5.备好电子测温仪(测温计)、ロ罩、洗手液、医用消毒液、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等防疫物资。

    6.对食品加工、就餐场所进行全面消杀清洗,食品各类相关工用具进行全面清洗消毒。每天对营业场所、用具等进行消毒,餐后一桌一消毒,消毒液原则为75%酒精。

    7.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晨检、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加工制作食品应烧熟煮透,尤其是海鲜产品、肉类、冷链等食品再加热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


     三、若未按本通告要求执行,一经查实,责令停止营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本通告自2021年1月9日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鄱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9日



鄱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致广大外出务工人员的一封信


致广大外出人员的一封信


亲爱的乡友: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仍不容乐观,境外和国内个别地区出现新增确诊病例,疫情通过人、物、环境传播。现结合本县疫情防控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倡议:


一、返乡前,要了解工作生活所在省份是否有疫情,如是疫情所在地区,请大家春节期间尽量留在工作生活地休假,尽量减少把疫情带回鄱阳的风险。


二、返乡途中,在公共交通上要全程戴上口單,在途中坚持勤洗手,减少旅途传播的风险。


三、返乡后,在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组)报告,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进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必须主动佩戴口罩,要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封闭场所,能不离开本地尽量不离开本地,确需离开的避免前往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在省外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鄱人员需做好14天自我日常健康监测,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减少串门走动,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自我隔离并向社区(村组)报告。



鄱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鄱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6号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鄱条管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0号、 第21号),全面做好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鄱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所有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电梯等密闭场所一律实行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鄱返鄱人员需持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所在村组或社区负责配合该人员做好14天内的个人健康监测。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抵鄱当日应立即前往县疾控中心开展核酸检测,等侯期间实行相对集中隔离。境外来鄱返鄱人员一律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后,再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医学观察)+3个月健康随访;非法入境人员一律严格管控,在24小时内实行核酸和血清“双检测”,待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各单位、各村组(社区)需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明确疫情防控责任人,储备1个月使用量以上的防控物资(口罩、消毒液、帐篷等),扎实开展假期乡人员(特别是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返鄱人员和从事冷链食品相关工作人员)、外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报备、摸排、健康检测等日常防控工作。

四、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错峰出行。要积极引导外县在鄱和在外务工人员错峰离鄱返鄱。鼓励推行弹性休假、党员干部带头在鄱过年过节。全面实行出省报备制度。非必需一律禁止出境或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行需到属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报批)。教育部门要精准有序安排学生错峰离校,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师生管理与服务,同时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监管场所、养老院、救助站等机构要实行封闭管理,认真做好留守人员管理与服务,外出人员一律实行追踪管理。

五、严格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尽量压减各类迎春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大型现场会议、培训及年会、团拜会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特别注意不准举办节日祈福、庙会、灯会、开谱庆典等群众性活动。非必需情况下,严禁组织或承办涉及人员聚集的大型活动(包括会议、宴请等)。凡组织或承办5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需制定防控方案,经属地政府或行业管理部门审批后,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凡组织或承办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中型活动,报属地政府或行业管理部门审批。酒店、宾馆、餐饮部、行政企事业单位等需凭审批文件承办或提供场地举办大中型活动。凡举办未经报批的大中型活动,一律严肃追究组织方、承办方和场地提供方的责任。各类活动要合理控制时长,全程要求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对公共用品做好清洁消毒,及时清理垃圾,保持环境清洁。

六、本令自下发日起正式实施,具体解释由鄱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负责。

举报电话: 0793-6219707

             0793-6219021

                                 

鄱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宜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近期,境外疫情持续蔓延,国内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黑龙江省黑河市,北京市顺义区等地相继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形势日益严峻。为全面做好我市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实行“三加强、三减少”防控措施:  一、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商超、农贸市场、餐馆、影院、公园、景区、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入口处,须张贴健康码图识和防疫宣传标识,配备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顾客不戴口罩时应拒绝其进入。所有人员乘坐电梯、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须规范戴口罩。所有公共场所须配备适量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员工全面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商超、餐馆等服务场所在消费者排队消费区域,设置“一米线”,实行错峰限流,引导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控制就餐时长。  二、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在人群聚集处坚持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使用公筷、饮食分餐等生活方式,聚会聚餐人数不超过10人,有流感等症状的不参加。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加强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咳嗽、发烧等症状,第一时间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三、加强社会监督。境外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宜人员要提前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备,积极配合属地执行省指挥部21号令的要求,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和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返)宜人员需做好14天自我日常健康监测。鼓励公众举报非法入境者、组织者和接受者,对容留、藏匿、运送、雇佣非法入境人员,以及隐瞒个人旅居史、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四、减少人员流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宜过节,严禁机关事业和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前往境外国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各单位工作人员非必要不离宜,确有特殊情况要离宜的,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从严审批。如发现未经批准擅自离宜的,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寒假期间,各级各类学校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高校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有序安排师生员工分批次错峰离校和返校,确保离校师生员工行程可追踪。在宜工作生活学习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籍师生员工,提倡暂不离校返乡。  五、减少公共活动。大型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原则上一律停止,节日祈福、庙会灯会、企业年会、培训等活动原则上不举办,确需举办的应报属地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50人以上的须制定防控预案,报属地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由举办方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公务会议等大型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确需线下举行的,须尽量压缩规模、控制人数。  六、减少人员聚集。全市旅游景区、开放式公园等必须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等场所要减少室内聚集性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座位数的75%,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等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宜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9日




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严格做好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凡出入以下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的人员,必须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出示行程码,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在公共场所扫码测温发现有异常者,立即向所在地指挥部报告。要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全员做到佩戴口罩,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禁止上岗。同时,做好环境通风、消毒等工作。
1.学校、医疗机构、药店;
2.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长途汽车、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3.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
4.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
5.酒店、宾馆、单位食堂;
6.银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及各类办事大厅;
7.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体育场馆(运动时除外)、歌舞厅;
8.其他通风不良或人员密集场所活动的人员。
二、严格管理特殊场所。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精神病院等服务机构,禁止无关人员来访和探视。看守所、拘留所、监狱等监管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三、严格控制群体性聚集性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各行业等原则上不举办大型现场会议、培训、年会、晚会、团拜会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组织宗教聚集性活动,必须举办的,报当地指挥部批准,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有流感等症状者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操办婚嫁丧事宴席要严格按规定提前7天向单位报备,城乡居民婚丧嫁娶宴席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备,承办会议及酒席的酒店宾馆一律向属地指挥部报备。
四、严格管控境外来(返)赣人员。凡境外来(返)赣人员,必须在抵赣三天前通过扫“进入赣州报备登记码”或登录赣州防疫平台如实报备,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抵赣后,实行闭环管控,继续集中隔离观察7天,在第1天、第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再居家医学观察7天。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鼓励公众举报非法入境者、组织者和接受者,公安等部门严控非法出入境人员,对非法出入境者,各地实行“一对一”管控,确保在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满抵赣后,参照合法入境人员管理。
五、严格管理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赣人员。各地要加强本地在中高风险地区务工人员的情况摸排,劝导非必须不返回。凡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赣人员,必须在抵赣三天前如实向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报备,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抵赣后,须集中隔离观察14天,在第1天、第7天、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来自中风险地区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立即引导其到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全程闭环管理,结果为阴性、且测温正常者,须居家医学观察14天,在第1天、第7天、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鼓励公众举报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对未按规定报备者,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且费用自理。
六、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规定。社区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在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实行村(居)委会干部“一对一”管理服务,出现不适应症状应立即向所在村(居)委会或小区物业报告,不得离开居所,擅自外出者,一律送至隔离场所实施集中隔离14天且费用自理。
七、严格管理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物品)从业人员。从事涉进口冷链食品(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人员,实行工作地和家庭两点一线管理,每周进行核酸检测,凭阴性报告上岗,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向单位和社区(村组)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设有发热门诊医院就诊。严厉打击走私冷链食品行为。
八、严格管理无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和药店。未设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一律不得诊治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进口货物接触史的各类病人,各级各类药店不得向有以上流行病学史人员出售药物,并报当地村(居)委会或指挥部,由属地送至发热门诊进行诊治。
此令由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执行,不得有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违反此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1年1月9日


同时

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了告知书


市民朋友: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国内连续出现零星散发与局部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自觉落实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做到非必要不流动。非必要,不离开本市,更不要前往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边境港口城市。如确需离开本市,请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劝导在外工作的亲友留在工作地过年。如确需返乡,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边境港口城市旅居史的,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并落实防控措施。


二、做到非必需不聚集。不组织、不参与群体性聚集活动。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尽量不走亲会友、不聚餐。不举办各种宴席,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三、养成健康生活习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时,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勺、公筷,不食生冷食物。接触进口冷冻产品和接受海淘包裹快递前,要佩戴好口罩和手套,对外包装进行消毒,接触后立即进行卫生清洁消毒。保持家庭和工作场所通风、消毒。


四、选择正确就医方式。若出现发热、咳嗽、胸闷、乏力、嗅觉味觉改变、腹泻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


五、鼓励举报重点人员。鼓励公众举报非法入境者、组织者和接受者,以及未报备的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赣人员。


 如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须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宜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鄱阳县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编辑:徐麟  责任编辑:梁武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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