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设区市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涉及围标串标、违法分包…
2021年6月,吉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开展全县建筑工程例行施工执法检查时,发现吉安县林场旧房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工程的施工单位安福县金田建筑公司中标后,将工程项目分包给张某某,涉嫌违法分包给个人。
经吉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安福县金田建筑公司违法分包给个人行为属实,涉及金额809.98万元。
处理结果:
2021年6月,吉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安福县金田建筑公司处人民币4.05万元罚款。
2022年6月,井冈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井冈山旅游客运站装饰工程建设项目检查时,发现该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等问题,涉嫌转包。
经井冈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吉安市屹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包行为属实,涉及金额503万元。
处理结果:
2022年8月,井冈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吉安市屹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
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按程序申请扣除吉安市屹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
2022年8月,峡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开展勘察设计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江西博观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接的峡江县水边镇玉梁路保障性住房小区环境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未派专业技术人员和注册执业人员,该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未签字、盖章,涉嫌转包。
经峡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江西博观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转包行为属实,涉及金额8213元。
处理结果:2022年8月,峡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江西博观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处人民币2050元罚款。
依据《关于对在赣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信用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2〕7 号)规定,按程序申请扣除江西博观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
2022年8月,永丰县公安局移交案件线索,关于江西省新干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永丰县石马镇中心幼儿园工程项目涉嫌转包。
经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江西省新干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工程转包给梁某某承包,转包个人行为属实,涉及金额277.67万元。
处理结果:2022年10月,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江西省新干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1.4万元罚款。
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按程序申请扣除江西省新干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
2022年5月,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永丰县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永丰县中心工业园综合产业园项目的设计没有招标,永丰县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把该项目拆分为建筑方案设计费51.75万元,施工图设计费96.12万元,市政园林设计费19.57万元分别发包,招标单位涉嫌肢解发包、规避招标。
经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永丰县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规避招标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2年7月,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永丰县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
2022年5月,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吉州工业园区吉贤路(常青路—发展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检查时,发现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江西双腾建设有限公司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等管理人员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其行为涉嫌转包。
经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江西双腾建设有限公司转包行为属实,涉及金额1036.41万元。
处理结果:
2022年7月,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江西双腾建设有限公司处人民币5.18万元罚款。
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按程序申请扣除江西双腾建设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
来源:吉安住建
编辑:王辰羿 责任编辑:梁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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