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遭迫害寻援助 针砭与弘扬

阅读提示 本文观点只代表作者立场与本号无关,侵权请反馈微信643379716QQ同号,欢迎末端点赞留言或打赏,3Q!

往期精彩:

怎样做一个头脑清醒的吃瓜群众?

收藏级连环画《中华帝王图》

你数过「下面」的毛毛有多少根吗?

折腾30多年最终回原点 三门峡水库的惨痛教训   

杨小凯:我所了解的哈耶克思想

罕见实拍:蒋介石最后一次回家乡旧照

黑白年代奇葩故事——反革命梦奸罪



本周令陪审团感到震惊的是,一名因性侵犯受审的男子突然脱下裤子,试图证明他的此处与原告陈述不符。

26岁的德斯蒙德·詹姆斯( Desmond James )在一张照片中被认出是六年前袭击一名女子的强奸犯


据了解,原告描述了2012年她是如何被一个私处皮肤比身体皮肤更白的陌生人强奸的。

德斯蒙德詹姆斯,上图,在法庭上脱下裤子给陪审员看是否跟原告描述一致,以证清白。

当陪审团在周三被他的律师告知詹姆斯的此处部位实际上比他身体的其他部分更黑时,法官埃尔佩多维塔利表示,在法庭上暴露他的私处是他的第六修正案权利范围内合理的辩护。

不过,他确实提到被告提供了“非证明”证据,这种证据“性质敏感,非常私人”。

据在场的目击者说,当詹姆斯走到法庭中间,脱下裤子,掀起衬衫,暴露了自己的私处,站在那里一声不吭地站了10秒钟时,导致在场的人们完全没有准备。

显然,一个震惊的陪审员望向别处,而其他人则试图抑制笑声。

请问我国是如何进行强奸罪取证的?什么情况算证据充足?

我读过一些英美国家的强奸罪报道,不少都是被害人报案后在法庭上陈述了半天,结果因证据不足、陪审团不给力等原因而不了了之的。还有一些辩护律师询问一些私人的、倾向性较强,甚至有侮辱性的问题,比如关于被害人平时的男女关系等隐私,试图造成被害人生活作风不好这一印象,为被告获得优势(比如近期的Steubenville case,就有很多人说被害人作风不好之类)。而国内的新闻大多是“嫌疑人已判刑”,很少见到这种不能定罪的情况,也很少有渲染被害人个人生活的报道(不排除选择性报道的可能性)。请问在中国,强奸罪的法庭程序如何进行?什么情况可以定罪?律师能讯问什么样的内容?


专家:你加上了一个我国,让我好为难
一般的取证方式很多,能尽量获得尽可能的证据最好,直接证据优于间接证据,物证优于人证(貌似现在人证要被采信不容易)

取证一般是最先从考虑从阴道内获得嫌疑人的体液(精液),受害人身上提取嫌疑人留下的线索,包括毛发、皮屑、体液(含汗水、口水、血液)、纤维等,环境许可还可考虑指纹、掌纹、脚印等许多线索,当然有视讯影音证据,那就最好了。采集证据需要根据情况来决定,总之线索可能很多,但办案的人是否有这个耐心,是否愿意作为,就很难说了。此外,被侵犯者,一定要在被侵犯后,第一时间报警并去医院或者法医保全证据,提取身上可能存留的嫌疑人线索。残留在体内的精液在经过一定时间后,就无法再被检出。嫌疑人带套的,一般完事后,会扔掉TT,要尽快找到并报警(别先报警再找,cop很多不想在外面呆久了,出警后会尽快带你回警局,到时候你想找证据就难了,多数时候靠自己吧)。

强奸和自愿性行为最大的区别是强奸是强迫发生的,所以除了上述物证外,还需要证明受害人是被强迫的,因此一般需要检视是否遭受暴力、恐吓、拘禁等行为。大多数强奸案件中,受害人曾被暴力虐待,因此会留下伤痕。至于恐吓和拘禁,要取证就很难了。大多数强奸案最后证据不足就在此处,无法证明是被强迫的,基于无罪推定的法理精神,只能认定无罪。因此,在遇到强奸行为时,无论对方用何种手段,都至少要反抗一下,留下点伤痕什么的,才好定案,不然只能徒呼奈何。

强奸案是公诉案,受害人报警后,警方侦破,捕获后会提起公诉,此时受害人不是原告,而是证人。被告方律师可能会对证人发起质询,语言上可能会有滋扰,这个时候可以向法庭提出反对。至于检方的辩护、证据,那是检方负责,受害人只需要配合检方完成证据调查,以及庭辩可能需要出庭作证。

至于律师会怎么问,那就多样了,根据案情不一样,会询问各种问题。可能包括对受害人精神状态的质疑,双方关系的质疑,甚至身份职业质疑都有可能,他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推翻证据,保护自己的当事人。

补充一下,上面只是一些简单的回答,别用来干坏事啊


 打赏 

欲了解王之先生的最新情况,或者阅读无法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敏感文章,请点击下面的“阅读原文”了解详情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