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炳鑫,今年大学刚毕业,学校是哈理工。本来今天是很正常的一天,久违的周末,朋友约我去开个卡丁车喝喝茶然后吃个好点的晚饭美滋滋。
不过老天就是想把你按在地上摩擦,不让你喘气,在排队等开车的时候,我收到这样一条微信消息。。。
麻烦?难道我偷吃公司电商零食样品的事被发现了?还是背着老板买鸡腿的事情败露了?
随后朋友给我发了个微博截图。。。
点开截图一看。。。
来自某自媒体资讯博主
猥!亵!小!女!孩!?我坐在家里就被从天而降的锅砸了???
我一开始以为是重名。。。后来朋友说那个照片看着真的很像我。。。
朋友问我要不要重视一下,我看那条说我名字的点赞和评论也没几个,感觉是瞎闹,也没怎么在乎,本身我这个人也比神经大条就说了没事,开开心心去开卡丁车。
开完车跑去喝茶的时候,事情开始不对劲了。有各种各样的老同学和老朋友还有同事联系我。
他们对我说,我火了。。。
快一年没联系的初中同学都跑过来问我了。。。
之前大家都叫我“大饼”
还有程序员朋友亲切的问我,要不要给自己微信设置个自动回复接口。。。
莫名其妙我就变成了一个跟 2000W 关注量直接挂钩的男人。。。
坐在喝茶的地方越来越觉得对面这杯茶越来越难喝,它仿佛在对我说,“你看我像不像一口大黑锅!?”
白瞎了这杯茶啊。
我看茶馆店员一直在刷手机,心中暗想“他会不会在刷微博啊?会不会以为是我啊?这深山老林的他会不会把我拖进后山一顿暴打啊???”
赶紧把钱付掉灰溜溜的跑了。在回来的路上,公司闲聊群也爆炸了,因为那人照片看着似乎真有点像我。。
丧心病狂看热闹不怕事大的同事们还 P 了一系列对比图。。。
公司玩手机被偷拍,同事表示连玩手机的姿势都很像。
再加上,最近我有个逗比同事说自己在锻炼什么理发小技能,给我剪了个跟坏蛋极其相似的发型。。。
这个头型更!像!了!
我当时怎么脑子进水就同意了同事给我剪头发呢。。。
甚至还有拿我喝醉丑照出来说这么猥琐肯定是我的。。。
不好意思辣了大家的眼睛,毕竟喝多了。。。
上面这些都是玩笑。。
但,这些平时跟我生活工作都在一起的人都觉得是我,那我其他很少能见面的老朋友老同学绝对会以为是我了,毕竟我跟他照片长得那么像!
事实也如此,很多朋友打电话说一看就是我,让我赶紧跑。于是我就这么跳进黄河洗不清了!我跑去微博上看了看,几乎都是喷我这个来自哈理工的大学生李炳鑫的。
啥?还要给我建个话题??
还@了我学校。。。
更夸张的是,我学校还因为我躺了个枪,不少人都在下面跟着喷我学校。
不好意思啊母校,孩儿给你蒙羞了
甚至还有人表示我应该被阉。。。
吓得我……
还有人表示要给曝光的人打个码。。
难道你们就不想给我名字打个码么???我快要被你们气哭了好嘛!
感觉无助的我跑去问了问曝光这件事的微博大V。
我看他简介上面说 “ 传播正能量 ”,头像也是满满正能量,感觉他绝对是个好人能拉我一把!
结果大V对我微微一笑,然后表示并不想理我。。。。
到后来我已经跪下叫爸爸了,他就是不想回我。。。
更丧病的是,他还美滋滋的发微博说自己上了热搜。。。
上热搜的不仅是你,还有我这个大变态啊!你上热搜,可是踩着我的人格上去的啊,你竟然还笑!
没办法我只好去问问我那个“同学”了。然而。。。
你们两个一个上热搜功成名就,一个换马甲拍拍屁股走人了,就剩我自己在这风中凌乱?
孤立无援的我正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老大对我说,用公司号声个明吧!然后,才有你们现在看到的这篇文章。
今天夜里 9 点,我终于收到了之前那位大V的回复,他说“知道了与我没关系,那名男生已经被找到了。” 然后沉默不语,“正能量” 三个字让我觉得格外刺眼。。。
是啊,的确和我没关系,你知道,我也知道。
可是我们知道了,其他人不知道,不是所有人最后都知道真相,他们义愤填膺的转发人肉并且记住了一个叫哈理工李炳鑫的猥亵女童变态,最后事情结果他们可能根本不知道,但多年后他们还会记得我这个变态和我专门产出变态的母校!
在这件事上,我没有网络被遗忘权,也不知道如何去“被遗忘 ”。。。
现在微博,只要一搜哈理工,就会出现我名字。。。
搜我名字还直接出“猥亵”!
如果,我是说如果。我是个普通人,今年大四刚毕业,正在四处找工作。就因为我名字叫“李炳鑫”,我毕业在“哈理工”,全世界都知道了我是个变态恶魔。
我会不会找不到工作?我会不会在拿出简历的时候被当街喊打扭送公安?我会不会白读了半辈子书就因为这一条微博?
很有可能吧。。。幸亏我在一个媒体公司工作,有机会在一个比较大的平台发声,告诉大家那不是我。不然,多年后我去参加同学会,他们会说“这不猥亵女童的那个李炳鑫么?放出来了?”
我的父母会不会因为我而在外受到非议:“听说他儿子在外面干坏事了”?会,而且只是因为我长得跟一个罪犯比较像,并且有人说了出来!
事实上,直到现在,虽然事情已经有结果了,但我还会不停接到来自朋友和同学的微信消息,你们的狂欢结束了,我的倒霉还再继续。。。
之前总见到网络上有 “ 网络暴力 ” 这么一说,自己也没怎么在意。这次自己身处风暴中心,终于明白了什么叫 “ 苦不堪言 ”。希望大家下次再有类似的事情,可以用一些更缓和的方式帮助找到真凶。
正义之所以是正义,是因为它只伤害坏人。换位思考一下, 如果我身上发生的事发生在了正在看这篇文章的吃瓜群众的你身上,你会有什么样的感受呢?你会不会孤立无援无法解决最后被毁了一辈子呢?
咳咳,最后的最后,跟大家说一句,迷信害死人啊!
我怎么就手贱求了个签呢?
“《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