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马儿的注意了!明年1月1日起,骑这种车上路将被处罚!

2017-12-28 川报观察 华西都市报 华西都市报


成都小伙伴注意了!


12月27日,成都交警对外公布了多起超标电动自行车(电瓶车)典型事故案例。记者注意到,选择在此时重点关注超标电瓶车,或许与即将到期的超标电瓶车“三年大限”有关——2018年1月1日起,临时通行证到期,超标电瓶车将被禁止上路。


明年起超标电马儿不得上路

所谓“三年大限”,源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该《条例》被称作是史上最严的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其中大部分内容都直指在成都随处可见的电瓶车。根据《条例》和《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在成都市上路行驶的电瓶车,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凡具有脚踏行驶能力,最高车速不超过20公里每小时;

2、空车质量不超过40公斤(不含电池),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含电池质量);

3、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00毫米;


满足上述技术标准的电瓶车,须向交管部门申领正式号牌和行驶证,方可上路行驶。而达不到这些标准的电瓶车,都属于超标范畴。考虑到实施时已经存在的大量超标电瓶车,《条例》专门规定了为期3年的过渡期。在《条例》公布之前,已经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本市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可申领临时通行证,从《条例》实施之日起3年内可上路行驶。


也就是说

2018年1月1日起

成都的超标电瓶车都将处于无牌无证状态

一旦上路行驶,将被处以50元罚款

对于拒绝接受处罚的车主

交警部门可以依法暂扣车辆

成都电瓶车超标很常见



日前,记者采访了成都多名电瓶车车主和销售商,对于即将到期的“三年大限”,他们大都持观望态度。而据记者调查,成都超标电瓶车从销售到上路的情况仍非常普遍。


市民邓女士家住在大面镇,每天她都要骑电瓶车到数公里外三环路娇子立交一住户家中做钟点工,“我这个车子肯定是超标了吧,重得很,最快能跑到40公里/小时。”邓女士甚至对3年的过渡期完全不知情,她不太相信从明年开始就不能上路上,“我那些邻居家里都有,肯定都超标了,不可能把我们的车全部收了吧。”


市民罗先生是一位外卖小哥,他的电瓶车也是超标的,“做我们这个活路,骑电瓶车最方便,送东西又要求快,只跑20公里/小时肯定不行哦。”罗先生说,特别是成都郊区一些道路坡度大,“动力不足跑起比走路还慢了。”


五块石是成都电瓶车销售的集中区域。记者以顾客的身份走访了多家店铺发现,对于电瓶车超标的问题,商家们几乎都不太关心,“你放心买放心骑,没得人管。”一位店主说。


一位销售商李先生告诉记者,完全不超标的电瓶车,几乎没人买,“几乎每个客人买了车都要求我们重新调试,把速度调快。”李先生说,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电瓶车绝大部分都是超标的,对于即将到期的过渡期,李先生说大家都还在观望,“也不是特别担心,法不责众嘛。”


记者掌握的数据显示,早在2013年,成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就达到500万辆。2015年,成都推行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截至当年6月30日共登记上牌297万余辆,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车中,部分是因为超标的原因。

武汉曾1天扣457辆超标车 有车主被拘留



成都整治超标电瓶车,在国内并非首例。2011年,武汉也出台了相关规定治理超标电动车,同样设置了为期3年的过渡期。2014年过渡期结束后,武汉采取了非常严厉的措施处罚依然在上路行驶的超标电瓶车。


据武汉当地媒体报道,2014年10月11日,武汉交警一天之内就扣留了457辆超标电动车和摩托车。处罚还不仅仅是罚款和暂扣,当天上午,一名武汉车主由于驾驶超标车上路,且尚未取得摩托车准驾车型驾驶证,面临400元罚款,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在严厉整治的同时,武汉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解决超标电动车的去向问题。例如市民可以将超标电动车拿到销售商进行回收置换。在整个治理行动中,武汉市的交管、工商、质监等政府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和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商均参与其中。


据武汉市交管部门发布的消息,自整治超标电动车以来,武汉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来源:川报观察(ID:cbgc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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