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多年的爱情长跑
选了个好日子准备领证结婚了~
当然是一件开心的事情!
厦门的程先生和女友
在办理结婚证时,却被告知“不能登记”!!
原因竟是
女方户口簿内页的这个章?!!
原来,程先生的女友
户口簿内页的户口专用章是方形而非圆形
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说
方形的章不可以,一定要是圆形的
户籍章“不合适” 情侣无法登记领证
程先生和女友陈女士是同学
相恋多年后准备领证结婚
5月18日上午
他们带着身份证、户口簿等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到集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
工作人员看了材料后却退了件并表示:
二人不能登记结婚!!
而问题就出在陈女士的户口簿上。该户口簿户主页盖的是陈女士户籍地江西某派出所的圆形户口专用章(陈女士是户主),而内页盖的是方形的户口专用章。“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说,内页盖的章也一定要是圆形的才行,方形的章已经不是国家规范使用的了。以前厦门也是用方形的章,但现在不用了。”程先生说。
△陈女士的户口簿内页(首页),左边盖的是方形户口专用章,右边为户籍地派出所新盖圆形户口专用章。
听工作人员这么一说
程先生和女友赶紧联系江西的同学
但他们都表示户口簿内页盖的章
都是方形的
当日下午
程先生与女友再次
来到婚姻登记处说明情况
工作人员表示
陈女士户籍地的派出所如果能
出具一份户籍证明也行
程先生又联系女友的父亲
请他到江西属地派出所说明情况
请求出具这份证明
可江西属地派出所答复,他们没有开过这样的证明,而且江西的户口专用章就是这样的,他们认为户口簿就是很好的证明,拒绝开具相关证明。
无奈之下
程先生只能将女友的户口簿寄回江西
看派出所能否再加盖一个圆形的章
认定是无效章 部门无法提供依据
因为一个章的形状
这对新人就领不了结婚证?
民政部门依据什么规定
以户口簿内页盖的是
方形户口专用章为由拒绝
为程先生和陈女士进行婚姻登记?
“他盖的不是有效章。”集美区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29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依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公通字(1995)91号)规定,户口簿个人页要经户口登记机关审核登记,加盖户口专用章后,具有证明公民身份和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曾咨询得知,而户口专用章全国统一规格、尺寸为圆形公章,并无方形规格。程先生女友户口簿个人页上加盖的方形章与其户口簿首页加盖的户口专用章不一致,所以并不是有效的户口专用章,不具备法律效力。
△程先生(上)与女友(下)户口本上的章一个是圆形,一个是方形。
既然对当事人的户口专用章有疑问
为何不发函
与管辖地公安部门进行核实?
对此,集美婚姻登记处给出的解释是,即便他们发了函,当地公安部门的回函也不属于《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28条至第35条规定的“当事人有效证件和材料”,不能代替户口个人页作为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的材料。
但上述文件对户口专用章的形状并没有进行规定,而婚姻登记处认定户口簿内页的方形章不规范因而无效的具体依据是什么?该婚姻登记处无法提供。
既然当地公安部门的回函也不属于“当事人有效证件和材料”,又为什么要当事人回户籍地开具《户籍证明》,两者的法律证明力难道不相等?该婚姻登记处对自相矛盾的说法无法圆说。调查人员还到集美区民政局进一步调查,但该局同样拿不出相关文件依据。
各地公安部门对户口簿内页盖章不一致
随后
调查人员向厦门市公安部门查询
相关工作人员答复
陈女士的户口簿是真实合法的
而目前
各地公安部门对户口簿内页的
盖章并不一致
按照公安部制定的居民户口簿规范,该户口簿首页在法定要求盖章签注处加盖了省级公安机关和所属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证件可以有效使用,婚姻登记部门应当依法办理。
若怀疑当事人户口簿造假,应向公安部门举报;在明知该户口簿是真实的情况下,仅因内页是方形章就将群众拒之门外,让群众来回折腾,增加群众负担,是目前正在开展的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治理中,服务群众意识淡薄,工作存在推拖绕、打太极等“不想为”“不会为”的表现。
此外,调查人员了解到,户口簿用章不一的问题,并不是该婚姻登记处碰到的第一起,而他们却把解决问题的难题扔给了老百姓,也存在责任缺失、担当不足问题。厦门市纪委监委将继续跟踪此事进展,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抓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
来源:海峡导报微信(hxdbwx)综合来源 厦门网、厦门广电、特区新闻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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