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异地预缴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还需预缴税款吗?

河北税务 2021-10-02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明确,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为方便纳税人准确理解、精准享受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同步发布《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就有关问题进行解读。今天带你了解↓

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异地预缴增值税的,若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是否还需要预缴税款?

答:不需要。现行增值税实施了若干预缴税款的征管措施,比如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等。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以后,延续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执行口径,本公告明确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推荐阅读


🌱 好消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明确了

🌱 举例说明:小规模纳税人按月或按季纳税,适用免税政策有啥不一样?

🌱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月销售额提高至15万元!确定销售额要注意两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责任编辑:王威

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