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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2018年度松山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指南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根据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人社办发【2017】219号)文件精神,为了方便全区居民按时参保缴费,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缴费时间和缴费标准
2017年12月20日前集中在村(居)委会缴费;标准为每人210元。
二、 参保范围
1、 具有本区户籍,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所有居民;
2、 非本区户籍,在我区辖区内就读的在校学生及长期居住的外来人员;
3、 201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新生儿随参保父母自动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后90日内必须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方可享受待遇。
三、 缴费方式
1、 乡镇(村)街道(社区)集中收缴并根据户口薄整户(不包括已参保职工和城区在校学生)参保缴费;
2、 长期居住的外来人员在乡镇(村)街道(社区)进行缴费,要和市内原籍亲属联系,避免重复参保。
3、 一类和二类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城镇“三五人员”、孤儿不需个人缴费,由区民政局统一缴费。
请城乡居民朋友们相互告知,切莫错过参保缴费时间。
松山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7年11月
编辑: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