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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了27350000元,竟然买到一个“坑”…


花了近三千万从司法拍卖平台上买了一块工业用地,本打算建厂房,可是却遭到当地老百姓反对,理由让人大跌眼镜,原来这块经过法院裁定的工业用地,竟然是一块农村集体用地,不能拿来建厂房。法院为啥把农村集体土地当成工业用地来拍卖?付出去的巨额拍卖款还能不能退回来?谁又该为这场巨额损失负责?


2018年5月13号,梁女士在淮安市涟水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上,以2735万元竞拍了一块69.83亩的工业工地及其附属设施,并交清了全部款项。



但是,当梁女士准备在这块工业用地上建设厂房的时候,当地老百姓跑来阻止,并告知,这其实是块农村集体用地,不可买卖。


梁女士查询后发现,她所拍得的这块土地,只有13.39亩是工业用地,另外56.44亩其实是农业用地,不能拿来建厂房。


梁女士拍得的这块土地


梁女士一头雾水,这69.83亩土地,明明是法院裁定的工业用地,为什么却变成了农村集体用地呢?


梁女士拍得土地后法院出具的裁定书


梁女士联系法院,要求撤销拍卖,退回款项。本以为这是理所应当的事,可是结果却没那么容易。


梁女士说,涟水县人民法院发现这个错误后,没有直接撤销拍卖,而是要求她按照执行案件来递交一份执行异议申请。虽然梁女士有点奇怪,明明是资产拍卖,为啥扯上执行案件呢?不过梁女士说,她还是按照法院的要求,递交了一份执行异议申请。涟水县人民法院也很快重新下发了一份裁定书,裁定撤销这次网络拍卖以及此前的民事裁定,退还2735万元。


可是事情又一波三折,这块土地的管理人又不服裁定,并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最终中院以此次处置财产行为不属于法院执行行为,驳回了梁女士的异议申请。


 执行异议申请被驳回,到手的这块地成了“烫手山芋”,梁女士究竟该如何维权?谁应该对此负责?


1月9号,此次拍卖的审判长周从华表示,此次拍卖活动,是破产管理人通过法院的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的拍卖,拍卖主体不是法院,法院当时对管理人提供的评估报告只是进行了形式审查,并没有实质审查。他们事后经过审查,也确实发现土地性质并非工业用地。



这让很多网友大呼“伤不起”!在法院的官方司法拍卖平台上处置资产,本以为都是靠谱可信的,但是竟然只做形式审查,如此马虎,岂不是很容易出问题?


周审判长表示,法院已经收到梁女士要求撤销拍卖行为、退还拍卖款的申请书,目前正在和管理员进行协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查明拍卖财产现状、权利负担等内容,并予以说明。


周审判长一再强调,这并非司法拍卖,只是借助法院的司法拍卖平台进行资产处理,所以不适用这条规定。


但是有网友质疑,即便不适用,在法院的司法拍卖平台上处置资产,法院难道不应该进行审核和正确无误的公示吗?就是第三方商家卖假货,电商平台也该负责任。而今因为法院没有实质审核,等于给梁女士“挖了个坑”,涟水县人民法院,不应该主动作为,来“填坑”吗?为何还要让反映人梁女士东奔西走,四处求助,巨额的钱款迟迟无法退到手呢?


认为法院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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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新闻广播(jsbc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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