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自首:被拘前,能先领结婚证吗?警方:能!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我们自愿结为夫妻。”
3月4日,泸州市龙马潭区民政局迎来了一对特殊的新人——34岁的在逃男子杨某自首时,希望先留出一点时间,和女友扯结婚证,警方许可后,也一同见证了这场“特殊婚礼”。
截至3月7日15时30分,关于#逃犯自首求先领结婚证#的微博话题量已超过4000万,评论数千条。
2013年6月25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在龙马潭区某茶馆与受害人打牌发生纠纷,持刀将其刺成重伤后逃离,成为上网在逃人员。
在逃期间,杨某认识女友花花,花花还为他生下女儿。某日,花花提出结婚要求,杨某想结,却不敢结婚,只有向女友“坦白”逃犯身份。“不敢用身份证、不敢用手机、不敢回家,在外地打零工混饭吃,日子太难熬了”。
女友花花第一时间的反应是震惊,然后,开始鼓励杨某面对现实。
“你去自首吧,出来就解脱了,我和女儿等你”,花花一席话,让杨某下定决心去自首。
3月4日,杨某与女友花花,来到龙马潭区红星派出所投案自首。在女友花花和母亲劝导下,他还主动找到当年自己砍伤的男子道歉,赔付了20万赔偿金。
办理刑拘手续前,他忐忑向办案民警提出:“可不可以留点时间,让我去民政部门把结婚手续办了。”
得到许可后, 泸州市龙马潭区红星派出所民警决定陪同,杨某和女友到龙马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成为合法夫妻。
初为人妻的花花既幸福又难过。“我希望老公能早点回归社会,在里面踏踏实实改造。”而杨某也悔不当初,他表示,他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也会为家庭负责。
手续办理后,犯罪嫌疑人杨某立即被警方带走,依法执行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泸州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是依法办案的执着追求;陪他结婚,愿浪子回头,是我们最好的祝福。
截至3月7日15时,关于#逃犯自首求先领结婚证#的微博话题量已超过4000万,评论两千多条。
对于这场特殊婚礼,网友看法不一。
有网友点赞爱情
这是真爱,进去好好接受改造,表现好还可以早点出来过上幸福生活。
法律和爱情都是我们必须正视的。
有网友点赞警方接地气
“违法必究,执法方式可灵活”
也有网友为女生感到不值
不值得鼓励,孩子出生后,父亲案底对他影响大
爱情虽然诚可贵,但是这女的不值得。持刀伤人,还畏罪潜逃,隐瞒事实欺骗女方,未婚先孕。
但也网友认为尊重别人的选择
他们一个愿意改过自新,一个愿意等,这是人家自己的选择。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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