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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让胡路区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大庆市让胡路区决定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名。


 岗位计划表 

(点击图片放大观看)



二、选调范围


大庆市、县(区)行政管理范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一般干部(含符合条件的顺向流动人员,即公务员及参公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扎实,品行端正;

2.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有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

3.属于《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应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2019年5月10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大庆市让胡路区西苑街1218号(明湖花园西门对面),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电话:0459—6343342、6331126。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政法委的考生需提供《大庆市让胡路区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报考区监察委的考生需提供《大庆市让胡路区监察委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请到大庆市让胡路区政府网站(http://www.dqranghul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2)毕业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3)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发表的文章、起草的调研报告、领导讲话、重要文件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


(5)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3张,同时提供电子版照片(以人名+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不超过200K)。


4.报名者可直接携带上述资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5.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公开选调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报考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政法委的考生不填报选调单位,依据上述单位选调计划总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统一录取,录取后再分配工作单位。报考区监察委的考生单独录取,依据监察委选调计划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大庆市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即可进行考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关注大庆市让胡路区政府网站(http://www.dqranghulu.gov.cn/)。


1.笔试。

笔试考务费为90元。主要测试考生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文字表达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考试时间15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可相应增加录取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核和体检


1.组织全面考核。采取审阅廉政鉴定、现实表现认定、实地考核、同考生本人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2.审阅个人档案。考生档案中的“三龄(年龄、工龄、党龄)二历(学历、工作经历)一身份(干部身份)”必须无疑义。


3.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公示和调转

考核和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人选在大庆市让胡路区政府网站(http://www.dqranghulu.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关于拟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举报或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有关说明

1.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报名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要与个人档案材料一致,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4.调入人员的原职务、职级不予保留。


5.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等问题。


6.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选调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选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大庆市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6343342、6331126。



大庆让胡路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和应急管理局招聘17人

根据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和区应急管理局工作需要,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让胡路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考外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7人(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招聘10人,岗位为房产登记业务办理;区应急管理局招聘7人,岗位为交通违法信息录入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五官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6日以后出生),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四)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聘用人员必须将五险一金转到聘用单位。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30


地    点: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西苑街1218号、明湖花园西门对面)


现场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所有复印件各一份(A4纸)和让胡路区聘用人员报名表,其中户口本需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需缴纳考务费45元。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三)筛选原则

报考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试用期考核人选。


五、公示

由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让胡路区政府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1:1的比例统一时间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产生的空缺岗位,原则上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七、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一个月,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工资1680元/月,并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个人承担)。


本公告由大庆市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具体发放准考证时间及考试一切相关通知均在让胡路区政府网站(http://dqranghulu.gov.cn)查询,不再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0459-6880223


佳木斯抚远市留置人员看护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6人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为推进我市监察调查留置人员看护工作,更好为监察调查工作提供保障,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抚远市留置人员看护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公开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抚远市留置人员看护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计划表 

(点击图片放大观看)



三、招聘范围和报考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能够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品行良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如有工作单位,请提供工作单位同意的有效文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在近三年各级考试中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


四、招聘单位工作职能

主要职能: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留置人员执行调查看护工作,负责调查安全保障任务;承担管理被留置人员的生活和卫生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确保案件调查工作顺利进行;承担向案件调查组报告被留置人员的思想情绪变化以及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确保办案安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被留置人员其他方面的看护工作。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1、发布公告:在佳木斯人社局网站、抚远市政府网和抚远市电视台发布。发布时间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9日。


2、报名时间: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5日。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抚远市行政中心528室。


5、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学籍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持所在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②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③报名时填写《报名表》一式1份。如报考人员是项目生的请在报名时同时提供相关项目生的佐证材料,在报名环节不能提供项目生相关佐证材料的,不享受项目生政策。


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它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公告或电话通知。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4)笔试准考证领取、各项通知等相关事项,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公告信息,以免影响考录。


7、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级、乡镇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分别加10分、1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3】9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村村大学生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加分政策等各项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人员,按照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执行,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原始依据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期满后省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及服务期满合同、“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证书、村村大学生计划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色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证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资格认定表及服务期满合同等),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主要测评应考人员岗位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4、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应聘同一岗位的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按专业知识部分成绩高低排序。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拟为聘用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


(2)组织考核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核对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出现体检、组织考核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前放弃的,按程序应聘同一岗位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抚远市人社局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总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起报送佳木斯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并在佳木斯市人社局网站和抚远政府网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抚远市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取通知书》,由用人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到抚远市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由市编委办办理落编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抚远市(含试用期)。


八、重要提示

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招聘单位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抚远市人社局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录单位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抚远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咨询电话:0454-2132199



双鸭山市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100人预公告

经双鸭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依据双鸭山市《“鸿雁行动”招聘实施方案》,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10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根据中组部规定,全日制学历必须同时符合下列4个条件:

①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入学、达到录取分数线、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

②学习期间采取全天在校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学习);

③学习期间须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和工资关系,并转递本人档案;

④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重新派遣。

2.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吃苦耐劳精神,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学习成绩优良,应届毕业生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出现违规违纪且正在禁考期内的;

3.双鸭山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政策待遇

1.住房保障待遇。对此次招聘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根据《双鸭山市引进优秀人才公寓式周转用房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按照黑组发〔2017〕1号文件精神享受租房补贴。


2.安家补贴待遇。对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签订五年以上合同的,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3万元、5万元安家费。


3.家属安置待遇。配偶愿意一同来我市就业的,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原则上予以对口进行安置。


4.面试补贴待遇。凡是符合我市招聘条件,经市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来双面试的,凭交通费用凭证,报销往返交通费用,最高不超过500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报名工作将在5月上旬正式启动,届时可通过网站和手机进行报名,请及时关注双鸭山市煤海先锋网站。


2.现场资格确认。

报名截止后,将在双鸭山市煤海先锋网发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人员,请携带《双鸭山市2019年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公告。


3.注意事项。

①报名人员请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账号,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考生上传照片须为2寸蓝底的标准证件照,jpg格式,50KB以下。

③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专业要求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④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报考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数的,原则上缩减、取消或合并该职位的录用计划。


(二)考试方式

此次招聘不设笔试环节,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三)考核体检

对通过面试人员,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者安排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

根据考试评价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双鸭山市煤海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才在我市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招聘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限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本公告由双鸭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双鸭山饶河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10人公告

为深入落实《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再招聘1000名执业医师”的工作,实施社区医生人才招聘计划,进一步改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按照省市相关部门要求,饶河县卫生健康局现为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招聘对象

招聘单位范围为饶河县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公布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需求计划,招聘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执业医师10人。招聘专业包括全科医学、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精神卫生、儿科、口腔、康复医学。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年龄40周岁以下,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专科生及以上学历执业医师,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招聘专业包括全科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精神卫生、儿科、口腔、康复医学。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至5月30日。

应聘人员需要登录双鸭山市卫生健康委网站或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可以到拟应聘单位所属的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按照填报招聘岗位考核排序优先录取原则,在招聘岗位未录满情况下,可以择优补录。


3.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3张蓝底或红底2寸免冠证件照。


4.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请认真保存。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聘用方式

2019年5月30日报名结束后,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超过2人以上,需要卫生计生和人社部门采取笔试、面试等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与政审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或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由聘用单位负责招聘的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市(行署)卫生健康委、人社局复核汇总,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人社厅备案,并在双鸭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市、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专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


(四)直接考察通过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聘用到用工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直接考察通过的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不占各地高级岗位总量。


六、政策咨询电话

0469-5629552(饶河县卫生计生局)

13796398866 (办 公 室 王超)

18345826616 (基层妇幼股 徐智)



2019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招聘实习生32人

应聘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

2.本科及以上全日制在校生,并计划于2020年毕业。

3.专业不限,其中总行信息科技部招募岗位以计算机科技与技术、信息安全、大数据挖掘、统计学、数学、金融工程等相关理工科专业为主。

4.品行端正、学业优良、身心健康。

5.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出色。

6.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7.所在高校能够出具同意实习的证明。


招募职位

(点击图片放大观看)

报名方式:登录浦发银行官网,进行在线应聘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4日10:00-5月14日18:00



来源: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大庆市让胡路区官网、中国-抚远、浦发银行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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