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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买18件衣服旅游,晒完照片找店家退货

网购是我们生活必不可少的方式,

大家都认同它的方便、快捷。

而且现在一些网购平台的服务

更是不亚于实体店,

服务最到位的一条莫过于7天无理由退货了,

却被这样的人钻了空子。


前不久,

一位女子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

说利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服务规定

天天穿名牌新衣服,

然后再申请退货,

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

在现实中,

这种事情的存在,

也给店家造成了“心理阴影”——

一看到有“大单”就心慌!

最近,

李先生跟妻子的淘宝店

就遇到了这样一个顾客↓


事情要从4月25号说起,

当天有位顾客在李先生的网店

买了18件衣服,总价4600多块钱。

他说这算是一笔大额订单,

两天后顾客签收了这18件衣服。

可5月5号下午,

对方突然发起了退货请求。



李先生说:

“我一看一件都不留,全部退货。

(18件都要退?)全退。

(有没有选什么理由呢?)理由就是不喜欢。

因为淘宝要求7天无理由退货,

李先生认为已经超过了7天,

就驳回了买家的退货申请。


这名顾客马上进行了第二次申请,

后来淘宝客服介入,

判定买家赢,

这让李先生很难理解。



李先生说,

当时他想着顾客既然不喜欢,

也接受了对方退货的决定,

但因为心里感觉委屈,

就通过这名顾客的手机号加了微信,

想问问原因,

可点开对方朋友圈后,他有些吃惊。


“一看她的朋友圈都是这些天在西藏旅游,

跟她小姐妹互穿的,

一路在晒,去西藏旅游的这些图片,

都是这次在我们家买的衣服,

大概我当时看的是穿了4件。”

李先生有些不解,

明明说不喜欢,

怎么又穿着他家的衣服去旅行拍照呢?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顾客小黄,

小黄表示:

“衣服肯定都要试穿的呀,

你买了衣服你不试穿吗?

有没有穿出去?)

不管怎么样,我有喜欢的衣服,

我穿给你看,是不是有大的,

或者也有质量不好的,

淘宝我申请的客服介入,

上面有他申请的的同意收款,同意退款,

凭证什么都有,你叫他全部提供给你,

你再来问我,不要什么都问我。”

小黄随后挂断了电话。


网友热议:

边走边看边写:是第一次看到,有报道中的人存在


不忘初心的旭 : 拒绝退货是没毛病的,要都照她这么干,别人还怎么做生意,社会还何来规则


北京遇上华盛顿 : 脸皮实在够厚!!!无赖!!


小脸贤惠不作怪 : 一个字:穷


妖孽2389494 : 搜集全了,不退,然后申请非诚信客户,拉黑!


王小亚 :7天无理由应该不包括穿出去的吧,这肯定影响二次销售啊


Gu1的建议商家在衣服显眼处加上防盗扣,一旦拆卸概不退换!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1818黄金眼(zjhuangjinyan1818)、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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