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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丨出口退税管理新系统申报操作手册(生产企业)

厦门税务 办税员
2024-08-27

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申报操作流程



出口退(免)税申报

基础操作流程


第1


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

第2步


选择【出口退(免)税申报】,点击进入免抵退税申报的【在线申报】模块

第3步


点击进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第4步


点击【新建】,在【免抵退税申报明细采集】中录入本期申报免抵退税的明细数据,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并增加】,保存并继续录入下一条明细。

对于需录入明细较多的企业,可进入【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模块,点击【报关单导入】,导入从电子口岸下载并解密的出口报关单数据,并点击【报关单生成明细】,即可批量生成出口申报明细。

第5步


录入完成后,点击进入【确认汇总表】,确认不得抵扣累加数据和期末留抵税额数据无误后,点击【确认】,生成免抵退申报汇总表。

第6


汇总表生成后,点击进入【退税申报】,点击【生成申报数据】-【确认】后生成免抵退税申报数据。

第7


生成申报数据后,在左侧方框勾选生成的申报数据,点击【数据自检】,检查生成的申报数据是否有误。

第8


自检通过后,勾选数据,点击【正式申报】,完成免抵退税申报,另外可点击【打印报表下载】,下载打印免抵退税的申报表单。

Tips:若数据自检结果为自检失败,可以在自检情况中查看自检的疑点条数,三个数字从左到右分别为总疑点条数、警告类疑点条数、错误类疑点条数,点击数字可查看对应的疑点明细信息。其中警告类疑点为允许挑过疑点,若经核实后申报数据无误,可不处理该疑点;错误类疑点为不可挑过疑点,必须点击【撤销申报数据】,再根据疑点情况修改申报错误的数据。

第9


点击【申报结果查询】,可以查看本次免抵退申报的审核状态和审核流程的进度。


新系统申报变化详解


1. 申报流程调整


报关单批量导入的具体操作,可前往厦门市税务局官网—纳税人学堂—课件下载,下载《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新系统操作培训(生产企业)》进行了解。






2. 申报表单简化


不再填报《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只需填报优化后的《汇总表》和《明细表》。汇总表大幅精简,由37栏精简到19栏,删除了冗余栏次。


常见问题

01

问: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里勾选数据点击“报关单生成明细”按钮,提示“您勾选的数据中存在 '已生成' 的数据,请确认!”?

答: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界面已经生成过出口明细的报关单数据,无法再次生成,如需重新调整生成出口明细,需要先进入明细数据采集界面-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勾选需要重新调整的明细数据,点“删除”按钮,先删除数据后再重新回到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界面进行重新勾选。

02

问:生成数据时提示请先进行序号重排,应如何处理?

答:生成数据时提示“请先进行序号重排”,是因为明细中存在序号重复的情况存在。此时需要打开明细采集界面,然后点击右上角“序号重排”按钮后,“起始序号”填写“00000001”后,点击“确定”再尝试重新生成数据申报即可。

03

问:自检疑点提示“企业申报当期《汇总表》的第8(c)栏XXX与税务机关最近一期(YYY)反写汇总表的第8(c)栏ZZZ不一致?

答: 企业申报当期免抵退税前未取得前期税务机关免抵退税反馈。获取前期税务机关免抵退税反馈数据。

申报系统会自动将税务机关反馈的最近一期反写汇总表的第8(c)栏数据带入您本期申报汇总表第8(c)栏。

04

问:自检疑点提示“当期YYMM申报《汇总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合计”AAA+最近一期YYMM税务机关核准《汇总表》差额BBB)与(最近一期免抵退申报下一属期YYMM至当期YYMM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18栏合计数CCC)不一致?

答:企业申报的当期免抵退税第9(c)栏不为0。确认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算准确的前提下,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表二“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栏次,实现当期《汇总表》第9(a)栏+税务机关核准的最近一期《汇总表》第9(c)栏=最近一次免抵退税申报下一属期至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表二“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栏次的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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